春风拂面,万物复苏,清明时节又来临。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有序,营造“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良好氛围,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向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发出倡议。
倡导文明祭扫,弘扬文明新风。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鼓励大家积极选择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文明踏青等新型文明祭扫方式,摒弃祭祀陋习,不在祭扫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不破坏花草树木,不乱扔垃圾;树立厚养薄葬的新观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不铺张浪费,不相互攀比,以庄重、简约的方式寄托哀思,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践行绿色祭扫,共建美丽广西。绿水青山是我们的宝贵财富。要积极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尚,更新传统的骨灰安葬观念,鼓励采用海葬、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用绿色行动守护广西的绿水青山,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祭扫环境。
注重安全祭扫,确保平安清明。安全是祭扫活动的前提和保障。清明期间正值祭扫高峰,人员和车辆较为集中,请大家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峰出行,防止拥堵,同时,要自觉维护陵园、公墓等祭扫场所公共秩序,严格遵守消防规定以及森林防火相关要求,不使用明火,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清明节是纪念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节点。倡议大家走进烈士陵园、革命遗址、纪念馆等场所进行祭扫活动,向为国家和民族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致以崇高的敬意,学习英雄事迹,厚植爱国情怀。
共同行动起来,以一颗感恩之心,缅怀先人、铭记历史;以一份敬畏之情,守护绿水青山、传承优秀文化;以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清明节。(供稿:广西文明办)
【责任编辑:王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