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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发展阶段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表时间:2021-02-21来源: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新华社记者)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对新时代做好革命老区振兴工作明确了任务和要求。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新时代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答: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是中国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见证,大部分位于多省交界地区,很多仍属于欠发达地区。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逐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国务院出台《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是新发展阶段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支持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问:《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相继批复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部署实施了一批支持措施和重大项目。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文件和相关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革命老区经济社会保持健康发展,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

  考虑到革命老区很多仍属于欠发达地区,在胜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后,有必要继续研究实施新的支持政策,助力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启新征程。

  《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作为一份综合性、系统性的文件,聚焦解决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遵循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各扬所长的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和支持政策,完善了新发展阶段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

  问:下一步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意见主要是对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统筹谋划、精准施策,解决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堵点、卡点和难点问题。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制定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和年度工作要点,抓好文件贯彻落实。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支持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红色旅游等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结合具体实际实化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建立健全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

责任编辑:邓 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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