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公布了《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体育公园体系。
建设绿色公共空间
体育公园是以体育健身为重要元素,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具备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体育健身、运动休闲、娱乐休憩等多种功能的绿色公共空间。体育公园正在成为全民健身的全新载体、绿地系统的有机部分、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介绍,《意见》支持建设把绿色作为鲜明底色的体育公园,不是钢筋水泥堆砌的体育公园;支持建设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的开敞式体育公园,不是封闭式体育公园;支持建设健身设施有机嵌入绿色空间的体育公园,不是健身设施过度侵占绿色空间的体育公园。
欧晓理表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的任务目标主要通过2个途径实现:一是新建,主要是在新建城区、郊区新城,结合城市留白增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符合要求的体育公园;二是改扩建,对于老城区来说,主要是在现有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中,有机融入体育元素,合理嵌入一定比例的健身设施,实现“旧瓶装新酒”。
突出人口“定位”作用
如今,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不断提升,期盼有更多健身场所、健身设施。
《意见》提出,鼓励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行政区域(含县级行政区域和乡镇,下同),建设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鼓励常住人口30~50万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鼓励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彭福伟认为,按照常住人口数量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是解决公共服务资源供需错配、推动均衡发展的基本途径。按照人口规模布局,能够突出人口这个“定位器”作用,使各地清晰知道还有多少欠账,指导地方有针对性地补齐健身设施短板,让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跟着人转、跟着人走。
此外,彭福伟表示,我国区域间情况差异较大,《意见》提出的这一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而是指导性、倡导性的意见。各地一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予以落实,确保体育公园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
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群众能否正确使用健身设施进行体育锻炼,与群众对健身知识方法的掌握、对运动项目的了解和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密切相关。”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副司长邱汝说,国家体育总局将指导支持各地体育部门、各级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运动项目协会,利用体育公园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宣传推广运动项目、运动项目文化,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邱汝表示,国家体育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促进体育公园健身设施得到及时维修维护,保障健身设施使用安全。督导各地落实健身设施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健身器材管理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健身器材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整改。建好用好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推动省、市两级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将体育公园纳入信息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进行管理。(记者 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