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培育项目名单的通知。共有来自全国15个省(区、市)以及有关全国性人民团体、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申报的27个项目被评为2022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11个项目被评为2022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培育项目。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导和鼓励作用,2022年增设培育项目,遴选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具备一定亮点,具有成为重点项目潜力的项目予以重点指导和培育。
通知要求,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宣传和结项工作,突出项目影响和实效,并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相关预案。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将委托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对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评估。
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表示,此次入选项目积极探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开展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的有效途径,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通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二是坚持深化创新、文旅融合,把握文化和旅游融合过程中出现的新趋势、新业态,运用新技术手段创新交流合作方式;三是坚持长效发展,着眼于人才培育、平台搭建、渠道拓展,打造机制化交流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希望通过评选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培育项目,明确交流重点和方向,鼓励社会各界高质量开展对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韦衍行)
责任编辑:王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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