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活动时间为3月至12月。
根据通知,围绕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广泛动员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联动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贯穿全年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系列促消费活动,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营造良好消费氛围,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热情,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出消费惠民措施是本次活动的主要任务之一。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消费补贴、积分奖励兑换等惠民措施,落实小微企业减费纾困政策,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在活动期间推出各具特色的优惠促销政策,进一步加大惠民力度。
通知还提出丰富演唱会、音乐节和优质演出、展览等产品供给,发展“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等业态,打造新型旅游目的地。(记者徐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