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工作启动
发表时间:2023-05-17 来源:中国文化报

  为提升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发展水平,激发文化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部署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5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与复核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新一批示范基地申报主体为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登记注册并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各类所有制独立法人企业,并鼓励在文化业态创新发展、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共性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装备研发、文化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自主知识产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等领域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企业申报示范基地。

  根据《通知》,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企业的申报和初审工作,择优遴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文化特色鲜明、创新发展能力强、具有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对区域乃至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通知》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有示范基地均需参加复核。文化和旅游部采取与新一批示范基地评审工作相同的方式、程序和标准,对现有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复核,通过复核的企业,保留示范基地命名。此次不申请复核、未通过复核以及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中央企业评估建议不再保留命名的,文化和旅游部将撤销其命名。(记者于帆)

责任编辑:周 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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