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通知,部署全国红十字系统开展红十字生命教育。
红十字生命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践行红十字会“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宗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聚焦红十字会主责主业,在“三救”“三献”工作中进一步突出生命教育,彰显“三救”“三献”工作的生命教育功能,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生命的过程和意义,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保护生命,倡导“关爱生命”“救在身边”“生命接力”等文明新风尚,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通知指出,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开展红十字生命教育,具体包括五大行动。“救在身边+生命教育”行动将生命教育纳入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和救护培训内容,修订救护师资、救护员等培训课程教学大纲,增加生命教育内容,广泛宣传生命至上理念,打造“救在身边”品牌。“爱心相髓+生命教育”行动在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中融入生命教育相关内容,编写造血干细胞捐献故事集、培训生命教育师资、开展生命教育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生命接力+生命教育”行动将推动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建立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场所,开展“生命之约·大爱传递”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宣传季活动,举办“生命接力大讲堂”,围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开展生命教育系列讲座,编印人体器官捐献生命教育手册,支持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影视作品创作。“人道救助+生命教育”行动在实施红十字天使计划、乡村医生培训等项目过程中,开展生命教育,传播生命至上理念。“养老服务+生命教育”行动将面向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群,在养老志愿服务、曜阳关爱行动、安宁疗护中开展生命教育,举办曜阳大讲堂等。
通知强调,各级红十字会要依托各类红十字阵地开展生命教育,包括建设红十字生命教育基地,开展生命教育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生命教育宣传,举办红十字生命教育知识竞赛,制作视频宣传产品,加强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报道。
通知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将生命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把相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强与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工作支持。要紧扣时代主题,拓展内容形式,创新活动方式。要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新闻报道、网络互动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生命教育理念。要策划和培育有影响力的红十字生命教育主题项目和活动,提升人道资源动员能力,支持红十字生命教育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