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
青海
果洛藏族自治州
南加,男,藏族,1968年8月生,中共党员,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南加扎根高原27载,发挥熟练掌握藏汉双语的优势,出色完成庭审、调解等工作,将青春与热忱献给了维护公平正义的事业。南加曾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等荣誉。
用心用情 做藏族群众的知心人
果洛州平均海拔4200米,年平均气温-4℃,大气含氧量仅为海平面的60%。长期在高原紫外线下工作的南加,皮肤黝黑,被同事们戏称为“包大人”。
果洛地区以藏族牧民为主,逐水草而居,流动性较大且交通极为不便。在这样的环境下,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基层农牧民法律意识偏低,普法工作很难推进。有些案件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双方当事人很容易产生纠纷,甚至出现群体性安全隐患。为此,南加充分发挥精通藏汉双语的优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深入农牧民群众家中进行普法宣传。在办案时,南加也总是将法律文书送到当事人家中,亲力亲为开展调解工作。当地群众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要打官司就找南加,输赢心里都踏实”。就是靠着这股子为民服务的精神,南加攻克了一桩桩棘手案件。
因案施策 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2020年,南加承办了一起抚养纠纷案。案中男女双方离异,孩子由母亲抚养,但母亲爱某多次拒绝父亲探望孩子,父亲迫于无奈前来法院寻求帮助。作为承办法官,南加多次自行前往100公里外的爱某家调解双方矛盾。从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劝说双方要站在孩子的立场,关爱孩子的心理健康,最后达成调解协议。2022年,南加接到一起案件,原告舒某因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南加秉持要让农民工尽早拿到血汗钱的信念,多次前往西宁调查被执行人公司财产线索。经调查,被执行人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至此,案件已过办案期限,但农民工的钱款没有追回,南加随即申请延长办案期限,随后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协商。历经一年零三个月,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施工企业归还了拖欠工程款124万元,拖欠的工资终于发到了农民工兄弟的手中。
勇于担当 做疫情一线的奋斗者
疫情期间,南加始终坚守岗位,一线作战。针对班玛县大部分牧民群众不懂汉语的现状,他及时组织人员翻译《班玛县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事项提示》《班玛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的通告》等网上诉讼服务指南;他把关翻译的《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篇(藏汉双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措施(藏汉双文)》《呼吸道预防知识(藏汉双文)》《疫情最新短新闻》等在牧区广泛流传,获得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在接到入户调查任务后,他带领小组走街串巷,奔走于县城的各个角落,本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对58户200余人展开人员信息、活动轨迹排查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疫情防控数据和情况。
以赤子之心对待群众、用赤诚之心践行使命担当。从事法律审判工作以来,南加共审结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结案率为100% 。他以“如我在诉”的理念诠释了一名新时代人民法官忠诚履职的初心与使命。(责任编辑:黄舒雅 管齐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