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哲
江西
新余市
何哲,1986年8月生,男,中共党员,生前系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芳山派出所副所长、三级警长。2023年9月,何哲因连续工作,在岗位上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37岁。从警13年来,他将全部的青春奉献给了公安事业,一直坚守最偏远基层所队,冲在任务第一线,置身矛盾最前沿,他用热血和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2024年2月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2024年4月被追授为“江西好人”。
坚守初心 以钉钉子精神勤学苦练
何哲从小就有一个匡扶正义的“大侠梦”。2011年9月,他考取寻乌县公安局后,经常走村串户,到岗不到半年,就精通户籍、内勤、执法办案等业务。时任寻乌县吉潭派出所负责人至今对何哲印象深刻:“为了尽快融入寻乌县,何哲刻苦学习客家话,有时吃饭都在念叨客家口语。”
2013年,怀着对故乡的热爱,他选调回分宜县森林公安分局。作为一名年轻的干警,他主动申请下沉,在最偏远的芳山派出所一干就是8年。8年来,他边学边干森林业务,先后主办了刑事、行政案件数百起,妥善办理了多起省督办、最高检督办的案件,多次参与各类专案侦破,还主动担负起内勤等综合性工作。
“何哲业务能力很强,工作起来有一股韧性,每年侦办的案件都在分局排名前列。”他的老所长回忆道。2020年5月发生的一起滥伐林木案因涉案人员多,又存在多人伪证,陷入僵局。关键时刻,何哲发现了案件突破口,最终侦破此案,3名涉案人员被法院判处实刑。
2021年,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始终找不到突破口,作为办案能手的何哲又被抽调主办此案。他克服案件时间跨度长、现场痕迹缺失、嫌疑人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困难,及时转换侦破思路,重新梳理证人证据,由易到难、逐个击破,花费整整34天,梳理出完整的证据链,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该案成为全县森林案件的一例典型案例。
勇担使命 以绣花般精细为民服务
2021年4月,何哲调到城西派出所帮助工作。面对身份的转变和任务的变化,他迅速适应岗位,主动深入社区,很快和群众打成一片。
有一次,何哲接到一起盗窃警情,想到被盗电动车是群众的唯一交通工具,为尽快破案,他高强度蹲守两天两夜。面对嫌疑人的百般抵赖,他反复查看调取监控,成功找到证据,击溃嫌疑人心理防线,将被盗车辆返还到群众手中。在城西派出所工作仅一年的时间里,他为群众办理行政案件117起,调解纠纷100余起;办理刑事案件15起,为群众追回损失近万元。何哲所辖社区的群众提到“城西何警官”,无不竖起大拇指。
甘于奉献 以实干践行从警誓言
作为派出所一线民警,所内值班备勤、工作强度较大,面对艰巨的工作任务、密集的值班要求,何哲总是积极响应,还主动代替其他民警值班执勤,把休息的机会让给其他同事,与家人团聚的时间非常有限。从警13年来,何哲仅在家里度过3个春节。他发自肺腑地说:“我家就在新余,让外地的同志先去团聚。守在所里看着警区安定,我这年夜饭也更安心。”
何哲干工作一身都是劲,同事们都叫他“拼命三郎”。2022年4月,他在岗位上过度劳累被紧急送往医院,在病床上仍记挂着未完成的工作。“我在这个时候倒下了,同事的负担会更重。现在只想赶快康复出院,尽快投入工作中。”何哲深情地说。
时刻把工作放在第一位,这就是何哲“忘我”的写照。2023年9月,何哲因连续工作,在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幸牺牲,年仅37岁。他用年轻的生命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神圣使命,用实际行动履行了无悔的从警誓言。(责任编辑:郭雯 汪增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