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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进品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回族法官扎根乡村三十余载 用心用情践诺“守乡人”
发表时间:2024-12-27 来源:云南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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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进品,男,回族,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郎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龙进品大学毕业后放弃城市优渥的工作条件,毅然返回家乡扎根乡村30余载,用双脚丈量了辖区三个乡镇的每一条羊肠小道,接待了上万人次的各族群众,化解了无数百姓心中的疑惑,用心用情践行承诺,成为百姓心中的“守乡人”。龙进品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

  践行承诺毕业回乡 做百姓“守乡人”

  1989年,龙进品考入西南民族学院(现西南民族大学)法律系,因家庭贫困,是乡亲们为他凑齐学费送他上的大学。18岁的龙进品萌发了“学成返乡,回报乡里”的初心,这也成为他求学的动力,像一束光指引着龙进品的人生选择。

  1993年8月,大学毕业的龙进品,放弃在州级单位工作的机会,以南涧彝族自治县第一位法学学士大学毕业生的身份回到了家乡,进入了公郎法庭工作。在工作中龙进品发现,因为不懂法,不理解法律规定的原义,少数民族群众厌诉情绪大,有矛盾纠纷一般都不愿意对簿公堂,而是自行解决,人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引发了更多的问题。龙进品深深地感到,家乡需要法律,家乡人民需要自己。

  扎根乡村30余载 坚守初心服务群众

  公郎法庭是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唯一的一个派出法庭,辖区内山高谷深,交通不便,常住人口5万人,面积540平方公里,世居有14个少数民族。30多年来,龙进品成了一个活地图,他走遍了辖区的村村寨寨,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他常常背着10多斤重的国徽跋山涉水,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法庭”。悬挂好国徽,一个庄严而简单的山乡法庭便开庭了,庭审现场虽然简陋,但一切进程安排都按照法律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调查、质证、认证、法庭辩论、调解……当回到公郎法庭已是傍晚,龙进品还要在办公室制作当天案件的裁判文书。

  在基层法庭的这些年,龙进品走乡串寨、东家调停、西家劝解。作为一名回族法官,他不能像其他人一样与当地群众搭伙,只能自备干粮,饿了就啃粑粑,渴了就喝山沟里的溪水,有的村子路途遥远,遇到干粮不够吃的时候,他只能在老乡家的火塘边烤点洋芋充饥。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龙进品像老黄牛一样的工作,从不知疲倦。

  作为法律专业人才,龙进品有多次升迁调动机会,他都放弃了。许多人对龙进品始终坚守在基层工作表示不解,他却说:公郎是生我养我的地方,对乡村的情况较熟悉,我虽然撑不了一片天,但可以为父老乡亲们打一把伞,做一点我力所能及的事。

  “有事找小龙” 赢得群众好口碑

  龙进品的家就安在法庭,他的手机24小时开机,当地群众有困难,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他。公郎法庭所在的院子里“小龙”“龙法官”等各种称呼常常叫个不停。

  “有话好好说,莫喔咧(彝语:好吗)?”龙进品热情耐心地接待一个又一个来访的人。再小的纠纷,龙进品也未尝有丝毫的懈怠马虎,“因为公平正义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它是看得见的,是可以用心掂出分量的”。

  虽然没有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但他视故乡的父老乡亲为亲人,30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四季交替变化,风里来、雨里去,践行着他的承诺,为各族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有事找小龙”成为公郎群众的口头禅,赢得了各族群众的赞誉。

  扎根乡村30余年的龙进品,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他的初心和使命,年复一年,信守承诺,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成为老百姓心中的“守乡人”。(责任编辑:高晟寒 刘圆)

【责任编辑:高晟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