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在新春团拜会上对2013年道德红榜人物和道德红榜人物特别奖进行颁奖。(资料图片来源:台州文明网) (三)以“红榜积分制”为抓手,创新道德典范动态管理机制 三门县加强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动态管理,积极引导他们参与社会管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 1、推行“红榜积分制”。“红榜积分制”就是评议小组根据道德模范的日常表现,按照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工作参与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依靠群众推荐评选,也依靠群众考评管理。考核的结果作为道德贷款、推评更高荣誉或取消荣誉的依据。通过考评,建立、完善了红榜人物的档案库,掌握红榜人物的思想动态、工作和生活情况,可以及时进行沟通或帮助,使他们始终保持先进性。 2、建立“好人谈心”制度。针对“红榜积分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定期、不定期进行个别交流,疏导他们的心理压力,或教育滑坡的思想行为。同时,每季度围绕一个主题,组织一次“集体座谈”,邀请相关的好人代表参与讨论。通过集体座谈,增进了好人与好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强化了红榜人物的模范意识,形成道德操守相互影响、相互感染的氛围,使道德力量不断积聚增强。 3、设立好人工作室。对于社会威望高、影响力大、工作能力强的道德模范,县文明办根据他们的自身特长与爱好,牵头相关部门,成立以其姓氏命名的个性工作室,让他们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放大好人传播效应。如“陈斌调解室”,至今已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00余起,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家庭遗嘱180余次。同时,他还在村里建起了图书室,办起了法律、书法、美术培训班,受教育群众近10000人次。另外,还有“云林影院”、“小王谈心室”、“吴孝多工作室”等15个,在当地都很有影响力,起到了很好的道德示范和道德传播作用。 三、几点体会 (一)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必须遵循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原则。群众是道德建设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只有发挥广大群众这一道德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不断吸引群众的主动参与,不断激发群众的创造力,基层道德建设才具有生命力。“红榜颂道德”活动始终坚持“群众推荐、群众考评、群众监督”机制,让群众来选典型、评好人、学模范、争先进,群众的主体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所以,“红榜颂道德”活动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充分肯定,也取得了理想的实践效果。 (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重在创新、贵在坚持。思想道德教育既要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既要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又要不断创新、完善。“红榜颂道德”活动,就是对“红榜”这个古老道德教育载体进行一种创新,并且敢于坚持,不断加以延伸、拓展和深化,使原来较为单一的“红榜评树”机制,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红榜评树”、“红榜关爱”和“红榜管理”三大机制,使三门县公民道德模范体系建设更具系统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收到了更好的社会效果。 (三)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应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道德典型的培树要充分把握时代脉搏和工作规律,体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意图,使道德典型在时代的大背景下熠熠生辉、久不褪色。同时,要把道德典型融入广大干部群众之间,置于火热的社会生活之中,于平凡中见伟大、在点滴中见精神。比如已故的何小川这一典型体现了新时期基层党员干部“先富带后富”的时代精神,对当下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具有普遍的教育意义。“平民英雄陈立兴”、“感恩农民吴孝多”在当前思想道德滑坡、感恩心理缺失的特定时期,对于深化“我们的价值观”教育,构建当地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浙江省三门县文明办) 三门县开展“红榜颂道德”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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