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烧伤小伙”召开见义勇为认定会
发表时间:2011-12-16   来源:辽沈晚报

  新闻闪回:沈阳小伙刘洪江冲入满是煤气的邻居家救人,煤气爆炸将他全身85%烧伤。由于刘洪江想要救的人在爆炸前已身亡,刘洪江担心没法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我们不是为钱,只是想给5岁的儿子一个寄托。 ”刘洪江的妻子说。

  躺在病床上的刘洪江仍然保持着“正义托举”的姿势,他的妻子于继香的脸上还是流着泪,但是这一次,两人的心里都是暖暖的。“太感谢你们了,《辽沈晚报》今天报道了我们的事迹,好多人都来看我们,不管见义勇为的称号能不能评上,老公说他心里都可舒坦了……”于继香流着泪说。

  我省(辽宁省)有关见义勇为的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对于见义勇为的称号,首先由区县级政府授予,符合上级见义勇为称号授予资格的,再逐级上报到市、省两级机构。

  昨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李国志表示,今日将前往武警辽宁省总队医院慰问刘洪江,他已经同沈阳市综治办、于洪区综治办沟通,两家单位今日也将随同前往医院慰问。

  李国志表示,刘洪江救人的行为本身,确认为见义勇为没有问题,“这种行为本身非常可贵,宣扬这种行为,对于弘扬社会正气有着重要的意义。”

  昨日下午,沈阳市于洪区综治办给本报(辽沈晚报,下同)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已经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医院对刘洪江的英勇行为进行第二次笔录,“第一次笔录时他还无法说话,主要由他的妻子介绍情况,这一次我们会详细记录当时他去救人的情况。”

  于洪区综治办相关负责人昨日还前往沈阳市综治办,就刘洪江的事迹和见义勇为称号的授予问题进行研究。“我们明天上午就会召开由公检法、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联合参加的认定会,会议的认定结果会上报区长,这是授予见义勇为称号的法定程序。”该负责人说。

  昨日,在本报率先对刘洪江的感人事迹进行报道后,众多读者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不管能不能评上称号,这样的好人都是咱们老百姓心里的英雄!”沈阳市民杨占峰的话,代表了众多市民的心声。

  沈阳市文明办则证实,英勇救人、全身85%被烧伤的刘洪江已经确定入围2011年度感动沈阳的20名候选人,一旦其最终当选,将被授予“感动沈阳”人物称号。(记者 杨军)

责任编辑:王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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