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随着文化建设被列入“十二五”规划,道德建设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关注,社会各界都在不遗余力地挖掘好人好事、先进典型。从央视的“最美中国人”到每年一度的“感动中国”,一幕幕场景感人至深、催人泪下、暖人心脾。 感动背后,有一种现象却令人不安:“不求回报”正频繁地出现在各类报道之中,并被过度强调,例如“陈贤妹三辞政府慰问金”,“‘柯妈妈’助人不求回报”,“保安拾金不昧、酬金分文不取”等。在百度搜索“好人好事、不求回报”,可以得到137万个相关结果。 做好事不求回报,固然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值得我们尊重和钦佩。但是反过来,做了好事拿了回报,是不是就意味着道德打了个折扣呢?对此,我们可以看看孔子是怎么说的。 《吕氏春秋》有个故事:鲁国规定,谁如果能把在其他国家做奴隶的同胞赎出来,就可以从国家领取奖励。一次,子贡从他国赎了一个鲁国人,但拒绝收下奖励。孔子说:“子贡你错了!圣人所做之事,可以改变风俗习惯,可以用来教导百姓,而非仅适用于个人。现今,鲁国富人少穷人多,领取奖励无损于你行为的价值,但你不领取奖励,那么鲁国人就不肯替沦为奴隶的同胞赎身了。”相对的,子路救了落水者,并接受了一头牛作为谢礼。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救落水者了。” 孔子之言可谓高屋建瓴!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虽然人性的闪光和道德的感召可以使我们在那一刻为了他人而奋不顾身,但事件之外的观众,在感动过后,不可能不衡量做好事的成本。试想:当“不求回报”在媒体的过度渲染下几乎成了好人好事的必要条件时,当社会公认做好事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时,原本触手可及、自然而然的好人好事,是不是无形中也变得沉重了许多? “子贡拒奖”推而广之的结果,就是产生“道德泡沫”:社会道德表面上提高了,人人都表态向“子贡”学习;但道德水准实际上滑坡了,因为“子贡”抬高了做好事的门槛,既然做不到这种程度,那就干脆不做好事了。 所以,好人接受回报,合法、合理、合情。接受与否,只是他的一种个人选择,无关于品质,更无损于道德。社会不应对此或横加指责、或过度赞美,而应该营造一种良好的氛围,让好人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接受回报。 所以,社会各界还应该考虑如何通过宣传报道,让人们在感动之余,积极投身到道德建设之中来,而不是人为地拔高道德标准,把一种人人都能做到的道德行为变成一个多数人只能仰望而难以企及的道德高标。 从根本上来说,道德建设不仅是要防止“坏人坏事”,更重要的是要鼓励更多的人来做“好人好事”。唯有如此,道德建设才能避免“泡沫”产生,道德水平才能有实质性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才能更好实现。(彭子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