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提升哈尔滨城市精神品质,大力弘扬“哈尔滨风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现哈尔滨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哈报集团将共同举办2012“感动哈尔滨”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为充分挖掘发生在市民身边的感动人物(群体),进一步扩大感动线索征集范围,提高线索质量,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感动人物(群体)线索。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除在哈尔滨工作和生活的哈尔滨籍个人(群体)以外,还包括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哈尔滨籍个人(群体),在哈尔滨工作、生活的外籍个人(群体)或非哈尔滨籍,也不在哈尔滨工作、生活,但其感人事迹发生在哈尔滨。 二、评选标准 感动人物(群体)是指其感人事迹发生在2012年度,或者其感人事迹发生在近几年,但2012年度在社会产生强烈反响。感动人物(群体)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较高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在各行各业具有突出贡献或重大表现; 3.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4.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哈尔滨风尚;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 四、征集要求 提供的感动人物(群体)事迹线索,要有推荐的感动人物(群体)姓名(名称)、年龄等基本信息及500字简要事迹材料、3000字详细事迹,并附上提供感动线索者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五、征集方式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途径参与此次活动。征集热线:87997007,13936001356;联系人:田稷;电子邮箱:4519460@sina.com;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号哈尔滨广播电视台综合节目部田稷收,邮编:150036。 “感动哈尔滨”年度人物(群体)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2年9月13日 |
- 上一篇:
-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国好人榜
已是第一篇
-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国好人榜
- 下一篇:
-
重庆师生聆听张丽莉先进事迹报告
已是最后一篇
-
重庆师生聆听张丽莉先进事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