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故事 “就是衣服少带一件,‘话匣子’也得装上。”农民工张玉田已经连续到长春打工三年了,他手里一台磨得锃亮、边缘掉漆的收音机也跟了他三年。“晚上没啥消遣,我和工友们就捅咕捅咕广播。” 提及业余文化生活,老张说:“那是城里人的事,我们吃饱饭睡好觉,不招灾不得病,能给家里多寄钱就好了。” 根据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公布的数据,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62亿,约占城镇常住人口总量的1/3。如此庞大的群体,却承受着“文化寂寞”之苦:据调查,农民工80%以上的业余时间是在看电视、睡觉、聊天、打牌中度过的。因为户籍等现实问题,他们当中还有很多人根本无法享受城市的公共文化服务。 怎样逾越城乡二元结构形成的心理沟壑?文化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从生活改善到城市融入,亿万农民工不仅仅要跨越温饱生活的“坎”,更要消解文化寂寞的“苦”。 1 文化关怀,要跟得上城市建设的脚步 2011年9月,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部署。近两年来,各地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使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不仅可以免费进入美术馆、博物馆参观,还可以在群艺馆、文化馆享受各种艺术培训。可据我调研,很多农民工对政府提供的文化服务“没啥感觉”。 问题在哪儿?我觉得,一是这个群体缺少公共生活空间。尽管电影院、公园、博物馆越来越多,免费开放也逐步得到落实,但或因经济拮据,或因时间有限,他们很难享受到。第二,相对聚居的生活方式也让他们与城市居民心理距离遥远。此外,在针对农民工的服务上,各级政府更偏重维护农民工的经济权益,容易忽视其精神文化需求。 2 文化惠民,要贴近农民工 重大文化惠民工程怎样贴近农民工的需求?怎样让农民工从看客变为参与者? 农民工常住地政府要加强农民工文化服务均等、普惠、持续的制度设计与安排。比如,大型制造企业、工业园区、工矿区等农民工生产生活密集区,应参照本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固定文化设施,建筑工地等农民工临时性聚居区应配置临时性文化设施或提供流动服务。 要发挥好企业、社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大约52%的农民工住在用工单位提供的宿舍,社会活动面小。因此,发挥用工企业和城市社区的积极性,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让社会工作者进驻到农民工群体中去,了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文化服务。 3 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针对性 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生代农民工是未来农民工文化工作的重点。他们更渴望真正融入城市,尽早实现身份认同,并逐渐获得文化认同。他们对文化的需求也从简单的娱乐消遣型向素质提升型转变,从被动旁观型向积极参与型转变。他们是文化的消费者,也能成为创造者。 我建议,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针对性。首先,要采取新生代农民工易于接受的形式,为他们“量身定做”文化服务,依托社区和企业,把文化服务与新生代农民工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结合起来;其次,组织新生代农民工与本地居民互动,促进其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第三,引导用工企业、文化企业、民间公益性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建设。(记者 甄澄、曾毅 特约记者 任爽采访整理) 【链接】 农民工文化权益的事谁来管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将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农民工日益成为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意见,常住地政府是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满足农民工文化需求的责任主体。意见强调,要落实经费。加大农民工文化工作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在编制公共文化服务经费预算时,要充分考虑辖区内农民工文化工作需要,切实将农民工文化工作日常经费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统筹考虑。(记者 李韵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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