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定于3月3日开幕,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在谈到他此次《关于建议政府不要建庙的提案》时指出,胡修乱建的“古庙”既无历史文化价值,又不是正规的宗教场所,只是一些与宗教无关的烧香拜佛、滋长愚昧的地方。城镇化是必须要走的一个道路,但不能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把自己的文化“化”掉了。 北京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现在有很多地方,在传统文化元素传承、文化特色和文物保护上是比较疏忽的,在发展中比较偏向经济而忽视文化的价值。打着仿古或复建的名义搞建设,看起来是在保护、传承传统文化,其实不仅与文物保护原则无关,而且可以说是在破坏文化,破坏社会文化含量,让人们对什么是文化产生误解。” “我接触的不少地方官员和一些文化人士很多都不知道文物保护具体应该怎么做的。实际上,现在没有一套原则来规范地方如何对待文物保护这类问题。很多人都在呼吁保护传统,但有时候标准过严,与解决最迫切的民生问题相冲突;有时候标准过松,效果不明显。把很多人不尽相同的观点,整合为处理这件事的原则和指导方法,这件事是需要去做的。” 对待古建筑的态度,实际上反映出社会对城镇化的某种焦虑。在发展过程中,很多地方把征地造城直接等同于城市化,提及文化,只关注什么样的文化噱头可以带来漂亮的GDP,带来更大的直接利润,忽视了人文关怀,在城市规划中看不到对人和对文化的体贴和敬畏。假借文化外衣的发展,难以让民众真正满意,是一种发展中的文化焦虑。 “很多地方搞重修古建筑等文化项目,实际上并不是真想搞文化。文化产业虽然也有很多经济价值,但他们可能觉得搞文化产业的时间太长,还不如把地圈了、卖了见效快。文化、教育这样的产业,很多都需要长期投资,但在官员任期考核中,只有对经济成果的考核,所以他一定会把精力放到经济上。”陈少峰指出。 陈少峰认为,可以通过道德和制度两个方面入手解决发展中的文化焦虑。“地方官员不作为或腐败,既属于道德问题,也属于法律问题。道德是软的,法制是硬的,没有法律的约束,很难形成有效的约束。比如地方对古建筑这件事,如果立法比较完善,明确拆除古建筑就是违法的,建假的古建筑有条件限制,自然更有约束力。除了惩罚机制,激励机制同样重要。现在对官员的考核可以说就是考核经济,激励机制偏向GDP方面,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一定去做文物保护、投资教育这类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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