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制的时代印记——回放十一届全国人大五年历史瞬间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新华社记者霍小光、周英峰、周婷玉、崔清新)“通过!”——这是不懈努力的结果。加快立法步伐,一批支架性法律出台,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实效——这是坚持探索的目标。专题调研、专题询问、专门听取预算执行报告,人大监督不断取得新成效。 履职——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成千上万件议案建议凝结代表心血,每一件回复、办理,回应民主民生关切。 回顾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的五年,一个个难忘瞬间,为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新跨越刻上鲜明的时代印记。 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依法治国迈向新阶段 【历史瞬间】2011年3月10日,人民大会堂再次见证历史时刻——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支撑法律体系“大厦”的,是以宪法为统帅的240余部现行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规以及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 “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标志性成果。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说。 社会保险法、侵权责任法、选举法、刑事诉讼法……五年来,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立法步伐,审议法律草案等93件,通过86件,一批支架性法律出台,确保了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并不断完善。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意味着继‘法律体系’之后,‘法治体系’建设已经提上日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显明说,“法治体系”的目标应该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 在新的起点上,中国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更高目标再出发…… |
责任编辑:王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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