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预算反腐败将成立法重点
发表时间:2013-03-10   来源:人民日报

全国人大机关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3月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胜就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当有记者问未来五年我国立法规划时,郎胜表示,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下一步改革重点,是未来五年立法的方向。比如按税收法定的原则,把税收方面的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加快预算法的修订,实现政府预算全口径监督;完善国家机构组织职能、运行程序和监督机制方面的法律;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立法,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些都是今后立法工作的重点,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正在调研,起草五年立法规划。

  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

  针对如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姚胜表示,由于历史原因,过去有一部分预算外收入没有纳入预算。近几年经过监督推动已纳入。今年提交的政府预算报告中的四本预算,形成了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框架,但还不完善,这四本预算之间可能有一些交叉和重复。

  姚胜说,实现全口径预算以后,增加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过去对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方面的审查监督力度比较大,今后在其他三个预算方面也要进一步加大审查监督力度。”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开展专项调研,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

  劳教制度改革、税收法定等成关注焦点

  记者会上,还有记者分别就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把权力关进笼子、全国人大收回国务院税收立法权等问题进行提问。郎胜说,劳教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逐渐暴露,需要改革,目前各有关部门正积极稳妥推进,用不了太长时间一定会取得成效。

  信春鹰认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通过立法的制度设计,一方面公共权力能够行使,另一方面让公民、组织、法人有机会、有手段、有条件保护自己的权利,这个“笼子”就是法律制度。

  有记者提及,来自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一个议案,关于终止授权国务院制定税收暂行规定或者条例,截至3月8日下午3点已经有31位代表联名签署了这份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在2013年年底之前,收回国务院税收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

  信春鹰回应说,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了全国人大专属立法权的范围,税收立法是人大权力,但是人大可以授权。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规定,1984年和1985年全国人大就授权国务院在税收、改革开放、经济改革等方面制定行政法规。1984年的授权决定已经废除,1985年的授权决定现在依然有效。至于什么时候收回,还要认真地研究、分析,目前没有具体的路线图,也没有时间表,但是全国人大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环保制度本身较完善,但实施问题最多

  当有记者问如何从完善法律的角度推动环境保护时,信春鹰说,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制定的,之后陆续制定了30多部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从法律本身来说,制度比较完备。我国环境问题之所以严重,原因主要有二:一是随着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在法律中尚没有得到足够关注;二是“环保法的实施可以说是法律实施中问题最多的,也可以说是实施的情况比较差的,为什么?因为环境保护要有成本、要有投入,企业为了规避这个成本,就回避了自己环境保护的责任。”

  信春鹰透露,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各方意见认真研究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把环保法修改好。(记者 姜洁)

责任编辑: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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