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发表时间:2014-03-11   来源:光明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呼吁建立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信用体系的作用,从大到国家治理小到个人的安身立命,都需要以此作为基石。

  建立国家信用体系,离不开统一平台的唯一代码的技术实施。不过,阻碍这一进程的并不是技术本身,技术从来都不是绊脚石。时下的信用体系主要存在两个最大的问题:一是平台建设实行的是政府主导,也就是权力直接决定与参与,这与建立第三方公正的社会平台,有很大的区别。公权力兼具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导致自己成为特殊分子而失去监督。二是权力分散各自为政,无以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登记分散、管理多头、部门信息封闭等瓶颈不破,建立国家信用体系就只会成为空话。

  建立国家信用体系其实是一个深刻变革的过程,其核心就是“削权和控权”,对公权力若不能实现约束,将其有效“关在笼子里”,那么既得利益和政府行为就会成为信用体系构建的最大障碍。(堂吉伟德)

责任编辑: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