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如何履职
发表时间:2014-03-13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霍小光、赵超)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即将奔赴各自工作岗位,宣传贯彻大会精神,继续履行神圣职责。

  全国人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都在干些什么?他们是如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的?

  在我国,人大代表是兼职而非专职。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们都要回到各自岗位上,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要抽出专门的时间和精力,履行作为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除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外,还要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为人大代表履职算了一笔时间账。她介绍说,法律规定的代表履职时间每年至少是一个半月。除每年参加一次全国人代会以外,代表每年必须参加履职培训、法律规定的调研、视察。此外,代表们还有可能受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参加建议承办单位召开的座谈会……这些活动一年下来每个代表履职平均需要一个半月到两个月时间。这还不包括代表们准备建议、议案、发言稿的时间。

  据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局介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履职第一年,至少完成了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应邀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2013年,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提出的“要保证每一位基层代表在五年任期之内都能够列席一次常委会”的新要求,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作了进一步加强。在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六次会议中,每次有66名代表列席,与以往相比增加了。

  其次,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据统计,2013年共有300名代表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每个执法检查小组中至少有两名基层代表。代表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活动也明显增加,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在立法监督工作中都会邀请一些代表参加,充分听取代表意见。

  再次,参加专题调研。2013年,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和解放军各大单位,于5月至10月组织本选举单位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调研,共有1740余名代表参加。代表们围绕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150余个题目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10余份。从实践效果看,调研活动有助于代表深入了解民情民意,积累大量第一手资料,形成调研报告;有助于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也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打下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杨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