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教授杨震代表:提高公民法治素养
发表时间:2015-03-07   来源:光明日报

  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注重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氛围,不断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多年来,我国制度文化建设的速度较快,而精神文化建设速度缓慢,主要表现在公民的法律信仰还没有形成,法律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而法治素养是现代公民应当具备的素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石。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关键是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使每个公民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懂得宪法、法律不是“稻草人”“橡皮泥”,而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触碰。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是个系统工程,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因此,建议政府各部门形成有效机制,使宣传、教育、文化等领域形成合力,以培养法律信仰为重点,全面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记者孙明泉 特约记者张士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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