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巨腐”如何预防
发表时间:2016-03-04   来源:人民日报

  对话人:

  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河镇党委书记 向平华代表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路志强代表

  【话题背景】

  北京市康营村村委会原委员梁达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1.89亿余元,上海市陇兴村原党支部书记吴顺弟受贿、侵占和挪用集体资产2800万元……近年来,巨贪村官不时出现。

  前不久,最高检与国务院扶贫办决定,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怎样建立健全农村管理监督机制,造好制度的铁笼子?怎样惩治和预防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从源头上减少腐败发生?代表争相献策。

  向平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当了18年的村支书,从第一年开始,每年都要把村里的账务印成册子,送到每户人家,让大家来算算账。比如桃园采摘,我们对外招标后,谁参与了、收入多少,都会明明白白告诉大家;项目资金,项目是啥、资金多少、支出多少、谁从中拿了报酬,每一笔财务收入和支出都要向村民公开。

  路志强:的确如此。甘肃省每年大概有500亿元的资金支持“三农”。但多年来对于涉农资金的种类和底数,一直没人能说清楚,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公开滋生了暗箱操作的空间。甘肃省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合作,对扶贫项目资金等进行了全面摸排梳理。最终搞清楚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的政府部门有22个,涉及9个大类,51个项目,109个子项,为后续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坚实基础。

  向平华:要让公开常态化,还得靠制度保障,包括财务制度在内的各项制度都必须健全规范。这几年,村里成立了监督小组,三五个人代表村民进行监督,没有他们的认可,一分钱也报销不了。这是从源头铲除腐败的重要办法。

  路志强: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管理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往往是导致涉农腐败的主要原因。2014年,我们在全省开展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组织了5次大规模的集中督查,共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26件1311人,对尚未构成犯罪的581名农村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责令纠错,同时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对基层各项制度进行了健全完善。

  向平华:内部监督是自我监督,外部监督同样必不可少。乡镇一级要担负起监督职责,每年要对村级财务定期审计,有问题要及时指出处理。我们也欢迎检察机关主动监督。

  路志强:涉农检察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甘肃检察机关在乡镇设立了检察室,在县区涉农部门和村社设立了检察联络室,每个室确定一名检察官,同时选聘检察联络员协助开展监督工作。派驻机构主要负责监督“三公开”,公开倒逼公正,这样做既能给群众一个明白,同时也能还基层干部一个清白。

  视觉统筹:刘慧

责任编辑:陶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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