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建廉政食堂促作风转变
发表时间:2014-07-27   来源:光明日报

  云南省普洱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选准突破口,特别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在全市各县区、各乡镇专门建起了廉政食堂。针对群众在意见建议征求中强烈反映的超标、超规格吃喝风,普洱市立行立改,着力建好用活廉政食堂,健全接待制度,全市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廉政食堂159个,有效刹住了超标准接待、超规格吃喝的不良风气,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定人就餐,解除后顾之忧。规定乡廉政食堂只针对内部干部职工,不对外经营;干部职工需要在廉政食堂就餐的,只要缴纳伙食费就可以按规定用餐,解除干部职工用餐难问题,减少花在饭桌上的时间,从源头解决干部职工间利用公款请吃、赊挂账吃喝等问题,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普洱市推行定点接待,杜绝铺张浪费。有单位召开会议,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重大集体活动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安排在廉政食堂就餐。就餐人员较多时以自助餐形式用餐,公务接待人均控制在每餐30元以内,有效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节省接待费用支出。

  定员陪同,堵塞接待漏洞。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谁分管、谁接待”的原则对口陪餐,减少陪餐人数,防止层层陪同、客少陪多,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既避免了餐桌的铺张浪费,又堵塞了公务接待的漏洞,公务接待进一步规范化,对反对奢靡之风、享乐主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定章立制,规范日常管理。制定完善廉政食堂管理制度,严禁高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改造廉政食堂,采取政府主办、聘请专人负责的方式,确保机关食堂有序运行;对食堂工作人员管理、食品采购、公务接待范围、接待审批流程、财务公开、干部职工就餐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副职领导担任组长,加强食堂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廉政食堂不走样、不变味。

  截至目前,全市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275万余元,效果明显。(记者 任维东)

责任编辑: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