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一组数字的背后,隐藏着滚烫的为民之心。 贫困,几乎困扰着全省一半人口。如何让他们早日过上小康生活?省委、省政府没有一刻不在想办法。 “如果我们的父母家人还过着那样贫苦的生活,我们应该怎么办?”——在扶贫攻坚行动中,全省每一个领导干部都有这样的认识。 把群众当亲人,特别是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这一认识更加深入领导干部的内心。 贫困群众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他们最希望得到什么帮助?如何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省委常委会带着这些问题展开了覆盖全省的“零距离”调研。 在没有路的大山里、在没有水的小村落、在没有电的农户家……省委常委看到了最真实的贫困,见到了最期盼的眼神,听到了最质朴的希望,心灵受到了最强烈的触动。 经过调研、讨论、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最终出台。 “紧紧围绕‘一个核心’和‘两不愁、三保障’,全力实现‘六大突破’”的“1236”扶贫攻坚行动目标,成为了全省各界最为关注的一组数字。 “1236”,让贫困群众看到了希望。就如一盏明灯,光亮映衬在群众眼中。《意见》提出了一个明确而坚定的目标——“到2016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到2020年达到12000元以上”。 其实,要实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甚至可以说面临重重困难。但正是因为这样,让我们感受到了省委、省政府扶贫攻坚的坚强决心,感受到了强烈的为民情怀,感受到了人民公仆的责任和担当。 “1236”,是一个目标,更是一个承诺。《意见》里有这样的表述:“无论丰年灾年,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都有可靠保障,吃穿条件有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 从字里行间,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一种“不留余地”“不打折扣”的承诺。无论丰年还是灾年,家里有余粮、手头有余钱……这样的承诺,掷地有声。 “1236”,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一本“足料”的行动指南。“每年建成农村公路1万公里和乡村客运站、停靠点1300个”“年均搬迁22.4万人,人均补助8000元,协调落实每户5万元的贴息贷款”“每年为片区县招聘3000名医学类大学生或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近三年每年新建互助老人幸福院1000个、增设床位1万张”…… 具体的事情,详细的数字,明确的任务,在整个《意见》中随处可见。对待群众、对待工作,我们是不是就应该这样的“务实”呢?答案是肯定的。不需要过多解释,群众心中有杆秤。(记者 白德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