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纪检:“五一”期间进行“五查”
发表时间:2014-05-03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2日电(记者贾立君)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了解到,为继续强化对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内蒙古纪检部门在今年“五一”节前后和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大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开展“五查”活动。

  这个旨在促进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落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五查”活动,主要是:一查工作责任,主要检查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是否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二查工作纪律,主要检查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上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上班时间饮酒、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小说、闲聊、干私活等情况;三查服务态度,主要检查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态度是否热情,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生、冷、硬、横”等现象;四查办事效率,主要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五查廉洁从政,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收送节礼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据介绍,监督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并对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项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