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发表时间:2013-08-05   来源:人民日报

  “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是党的十八大报告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的要求。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切实维护和实现群众的合法权益。当前,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背景下,我们要将不断畅通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要倾听群众的声音、了解群众的诉求,通过维护群众的表达权利,给群众“说”的机会,将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倾听群众的声音,不断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但也要看到,在一些党员干部中还存在忽视基层群众声音的现象,如有的党员干部对基层群众主体地位缺乏正确认识,认为他们文化素质不高,不懂得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因此不重视基层群众声音;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只知道做基层群众的官,不愿意做基层群众的服务员。可见,进一步畅通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不断创新方式。做好群众工作,畅通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既要继承党的优良传统,更要适应新形势,勇于创新。一是及时公开重大社会事项,不断扩大群众知情权。重大社会事项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关注度极高。因此,重大社会事项的立项原因、处理步骤和结果等,都必须及时公示,让基层群众早知道、多参与、提意见、想点子。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重大事项由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议题提前公开,决议过程全面公开,决议与实施结果全部公开。二是积极搭建各种表达平台,以扩大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埇桥区除了整合利用各种网络信箱、热线电话等诉求载体,还特别注重制度创新,不断畅通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三是构建群众监督制度,以扩大监督权。尊重和保障基层群众话语权的真谛在于群众说话是否有效、管用。群众说话管不管用,关键在于群众是否有监督权。埇桥区坚持“双述双评双公开”制度,较好地实现了群众的监督权。

  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管大局、利长远。进一步畅通基层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必须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群众反映诉求的组织保障机制。埇桥区在区级层面成立群众工作部,在乡镇(街道)设立群众工作中心,在村(社区)设立群众工作室,形成了全面覆盖的群众工作组织体系,为快速、及时解决广大群众的诉求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机制。埇桥区实行“八个一”联系制度,区四大班子领导成员每人联系1个乡镇(街道)、1个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1个难点村、1个社区、1个非公企业、1个困难家庭、1个区直单位、1所学校,每人每年在联系点工作要在2个月以上,让基层干部和群众面对面讲问题、话发展、提建议。这些制度使基层群众真正感受到“有话能说”、“说话管用”。(作者:孙勇 为中共安徽省宿州市委常委、埇桥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