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思想路线与组织路线的具体统一
发表时间:2013-08-04   来源:学习时报

  党的群众路线通常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由此不难看出,其与“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相统一,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具体化和个性化,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原则在现实工作中的贯彻和实施。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路线的社会历史依据,也是唯物辩证法的主客体相统一的物质与实践基础。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所以“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既是“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另一表述方式,又是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理论依据的党的思想路线在群众工作中的具体反映。党的思想路线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而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就是最大的实际,人民群众火热的现实生活是一切知识的经验积累和认识不断深化的活水源头。“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重视实际就是重视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和想法,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一切为了群众,一心服务于群众,此为化思想为行动、变路线为宗旨的不二法门。

  “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就显示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与群众的实践活动相结合。群众是制定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又是落实党的理论、方针和政策的最重要的渠道和服务对象。一种理论、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主要看它能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需要依靠群众的实践活动进行终极的评估和检验;“实事求是”,即要面对现实,正视现实,反对“唯上”“唯书”的本本主义或教条主义,强调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倾听群众的心声,关心群众的疾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就是,非就非,不能强是为非,也不能强非为是,更不能对群众工作的成绩吹泡沫,或者文过饰非。同时,要提倡真诚虚心地向群众学习的精神,秉持甘当群众小学生的态度。要认识到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主人翁意识;“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就是要把理论、方针、政策放到人民群众的生产实践、社会活动和科学实验中加以验证和修正。凡是人民群众认可、赞成和满意的理论、方针、政策,往往就是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就要坚持贯彻;反之,则要戒备、规避或坚决纠正,使理论、方针、政策在群众实践的检验中不断臻于完善。

  对于一名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只要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必然会认识到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就会在行动中紧密地团结群众、依靠群众。相反,如果他偏离了党的思想路线,必然就会漠视群众、脱离群众,最终会成为产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滥觞。领导干部严重地脱离群众,把自己变成高踞于人民群众之上的特殊利益者和特权享受者,势必滋生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从而腐败党的肌体,侵蚀党的灵魂,背离党的信仰。因此,能否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思想上反映了一个党员干部是否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是否具备了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工作态度。

  历史已经表明,我们党有重视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与政治优势,这是长期在反对教条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斗争中逐渐形成的。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首次提出了“思想路线”这个概念,并将其概括为“实事求是”,使得党对群众的认识能够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不断深化、不断发展。党的群众基础从起初片面强调“工人阶级”,到继而扩大到广大工农群众,再到最后发展到包括一切社会事业的劳动者、一切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和支持祖国统一大业的爱国者,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基础的扩充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延伸。党的群众观念的发展过程充分说明,只有不断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才能不断地丰富并完善党的群众路线。

  坚定不移地贯彻和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还需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作保障。党的组织路线是根据一定时期党的工作任务与政治要求规定的关于组织工作的方针和准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生活中的运用,也是党的政治路线的组织保障,展示了很强的群众工作意识。党的组织路线规范着党的干部队伍的建设,习近平在最近的讲话中指出:“把好的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而这种机制的基础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所谓“猛将发于卒伍,宰相起于州部”,不仅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最初都来自于普通的群众,而且“科学有效的用人机制”也离不开群众在干部任免的若干环节如推举、评议、监督、考核和罢免中所发挥的作用。这种科学的组织机制、用人机制,与单纯的自上而下的任命制不同,与一味迎合“民意”的民粹主义更有本质差异。因此,正如习近平指出的: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群众工作的本质是密切党群关系。要做好党的组织建设,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务必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组织建设的出发点和归结点。

  党的组织路线实质上体现为党在组织工作中的根本原则和方针,这种原则和方针就是民主集中制。本着这种制度,可以在党内“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民主与集中是一个统一体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广泛地发扬民主,目的在于做到思想一致,而党内的民主生活是在集中指导下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的,这里的“民主”即“党内民主”。从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内民主被提到“党的生命”的高度,越来越受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高度重视。党内民主由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要素组成,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其义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内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多数尊重少数的原则,每一位党员都有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党内民主”落在实处便表现为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的意愿、主张能得到充分地表达,其积极性、创造性能得到充分发挥。

  由此可见,“党内民主”的主体是党员群众。党员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往往担当着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故而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在利益上是相通的,鉴于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党内民主理应为人民民主的典范。党的各级委员会经过党内民主集中制程序而产生的决议、指示,都应该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认真总结群众的经验,接受群众的监督。可见,只有党的组织路线与群众路线的高度一致和紧密结合,才能打造出具有高度凝聚力与强大战斗力的党的组织肌体,从而使党与群众的鱼水关系不断得到加强。

  由上而知,党的群众路线一方面贯穿着党的思想路线,另一方面依托着党的组织路线。党的思想路线是群众路线的指南和灵魂,党的组织路线是群众路线的保障和支撑。群众路线就是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党的思想路线是反对形式主义的锐利思想武器,党的组织路线是反对官僚主义的强大法宝,而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可以从根本上远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张弛)

责任编辑:桑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