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只有在“实”上狠下功夫,突出实践特色,创新实践途径,才能触动灵魂,收到实效。 要在积极丰富践行群众路线新理念上下功夫,实实在在提高工作能力。首先,要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政策观”与“法律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合理解决群众诉求,以此带动检察工作的全面进步。其次,要树立相信和依靠群众的“群众观”和“决策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第三,要树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自觉接受人民的评判和监督。 要在积极开拓践行群众路线新途径上下功夫,实实在在解决突出问题。检察工作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检察机关要深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接触群众,探求开展群众工作的有效方法,开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上取得成效。 要在增强践行群众路线新活力上下功夫,实实在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要建立健全促进检察官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制度和机制。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战略性,要用制度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要在检察机关内部把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具体化,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把群众路线的要求确立下来。特别要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令行禁止、不搞例外。 要在畅通自觉接受监督新渠道上下功夫,实实在在密切检民血肉联系。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定要听群众的想法,问群众的意见,请群众来评价。其一,积极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模式,搭建民意联系平台,让群众有地方说话;建立诉求代理机制,让群众说话有人听;完善民意调处机制,让群众有事能解决;形成评议监督机制,让群众有权利去监督。其二,转变工作方法。采用民主的工作方法,抓好民情沟通、民情档案、民情日记为重点的“三民工程”;采取法治的工作方法,依法办事,重程序、重公开、重弱势群体的帮扶,按章行事,依法办事。其三,积极整改和反馈。对群众关注的检察工作热点和批评建议,做到及时通报、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及时严肃查处。(作者为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