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刘少奇同志在《论党》中对群众观点作出了精辟的概括。就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于一身的云南而言,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正确的群众观点,是云南实现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出发点。 顺应群众的需要,积极平反冤假错案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实现全面拨乱反正,开创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依靠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平反冤假错案作为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抓紧抓好。 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内乱,受“左”的错误的危害,人为地在云南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众多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群众被错划、被诬陷,遭受了非人的待遇。云南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始于1975年传达贯彻经中央批准的省委26号文件,着重处理“划线站队”等一系列问题,但受到“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影响,工作被迫停顿。1977年粉碎“四人帮”以后,省委下发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抽调领导干部设立办公室重启平反冤家错案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工作的开展。1978年冬至1979上半年,以“三家村云南分店”等16个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为代表的一批冤假错案得以复查乃至平反。从1979年1月起,省委着手就涉及人员众多、群众反映强烈的云南地下党和边纵的历史问题进行复查。截至1992年,全省共复查地下党、“边纵”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29000多人次,妥善地处理好善后事宜。 冤假错案的平反,顺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改正由于“左”的思想造成的各类错误,团结了人民群众,融洽了干群关系,为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方面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尊重群众的首创,改革开放从农村起步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起步的,是安徽小岗村农民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而云南的改革开放也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创造。 1977年9月,元谋县大塘子生产队会计李国有给县委书记写了一封信,信里建议“将任务产量联产到组”,对超计划产量的组和对集体贡献大的个人给予奖励。时任元谋县委书记的李香庭对这封信十分重视,在当时极“左”思潮仍占主流的情况下,亲自到大塘子蹲点,参考李国有的建议,实行“四定一奖”(即定面积、定产量、定成本、定报酬;超产部分30%奖给作业组,组里再评定到人)的管理责任制,全队把土地、农具、产量、成本、劳力搭配到作业组,制定出报酬和奖励定额,各种作物实现长年包产到组。这种崭新的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好效果,农民人均口粮、现金收入大幅度增加,48户农户户户增收,并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全省农村开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1979年3月,省委决定在农村推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提倡元谋县大塘子生产队建立的“四定一奖”的管理责任制。1980年,根据各地基层推行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经验,省委鼓励各地尊重群众的生产自主权,从实际出发,放手改革。在这一政策的指引下,到1983年底,在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农村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到99.9%,基本实现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云南的粮食产量也历史性的迈过了千万吨大关。为适应家庭联产承办责任制的需要,省委还废除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此后,改革以锐不可挡之势推向城市国有企业、商业流通、财政金融和经济工作的其他领域。在改革中逐步形成了“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农业促轻工,依靠轻工积累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建设”的战略思路,为云南新时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除此以外,具有云南特色的“三结合一体化”农村发展改革思路也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创造。1987年以来,普洱市不少群众以市场为导向,兴办各类生产基地,联合开发资源,走出了一条极具特色的道路。1992年,省委在深入调研,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结合一体化”的思路,推动了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 历史反复证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论断,云南的改革开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