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廉政文化建设的路径
发表时间:2014-03-22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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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文化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永不枯竭的道德教育资源,也是我党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局势,党和国家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新形势下廉政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研究,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在历史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

  理论创新,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根据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理论创新,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为党的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坚持和发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防止腐败现象产生和发展,对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江泽民同志指出,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胡锦涛同志提出,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这些都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加强领导,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党的领导,建立行之有效的纪律和制度,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是党多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从1938年开始,党先后制定了《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定与纪律的决定》等政策措施,规定了党的组织纪律,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中央委员会、中央书记处等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也都做了具体的分工。同时建立监察委员会,具体纠正行政人员的违法行为,为党的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

  制度反腐,健全的反贪腐法规制度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法制保证。从延安时期开始,为打击遏制贪污腐化现象,党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条例,使反腐倡廉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以党章为依据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内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制定和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国家廉政法律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的形成。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突出特点,就是注重党内廉政法规与国家廉政法律法规的相互衔接。

  注重实效,灵活多样地选择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以“廉政”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在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上,注重利用报纸、广播、书刊、墙报、动员大会等传统形式和互联网、手机等现代传媒手段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能力,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和农村文化建设融为一体,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

  新形势下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路径

  毋庸讳言,当前我国在廉政文化建设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完善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尚未形成,廉政文化建设创新性不够等。为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建设廉洁政治,应当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路径。

  加强理论创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对今后一段时间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具体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确立了目标、制定了准则。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注重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理论创新:高度重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理念;高度强调意识形态建设和执政党政治道德与政治伦理建设;高度关注制度建设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加强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形成能够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任务。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按照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律,继承和发扬我党优良传统,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包括学习培训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等;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包括突出监督重点、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发挥权力配置的制衡作用等;加强预防制度建设,着重从审批流程化、制度规范化、职权明确化、决策民主化、用权透明化等方面,清晰界定权力边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完善惩治制度建设,包括进一步完善党纪惩治制度、政纪惩治制度、具体领域的惩治制度以及反腐倡廉的国际合作制度等。

  强化舆论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明确舆论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即既要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及形势、任务,又要宣传反腐倡廉的成果和先进典型。要创新舆论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既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也要适应信息技术的新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要突出反腐倡廉网上宣传重点,创新网上宣传方式方法,增强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网络舆情进行规范和正确引导。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大决定部署、重要法规制度出台、重要案件信息公布和损害群众利益等事项,及时做好网络舆情信息监督、收集和报送工作,以正确真实的信息引导舆论,消除公众疑虑和猜测,使人们理性表达诉求,发展健康、廉洁的网络文化。

  强化体系建设,确保形成反腐合力。强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形成反腐合力,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渠道,发挥人民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要明晰各自职责,及时沟通,协作办案;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严惩各种腐败行为;对危害大、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案件加大惩治力度;加强纪检机关自身队伍建设,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实践锻炼,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科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作者:东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志平 杨昕)

责任编辑: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