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的“四有”与“三关”:清白做人 坦荡为官
发表时间:2015-02-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习近平同志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强调,县级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作为供职中央党校20多年的学者,作为本期县委书记班教学组的教员,笔者认为,习近平同志对县委书记做到“四有”、“把好三关”的要求,同时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

  县委书记要做到“四有”,必须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才能把好权力关

  第一,正确使用权力,敢于担当。习近平同志指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一方面,领导干部要为市场更好地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做不到、做不好的事情,公权力必须承担起责任,弥补市场失灵,如民生工程、扶贫开发,等等。心中有党、心中有民,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主动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回避推卸。

  第二,准确把握权力的边界,依法办事。任何权力都不是无限的,在纵向上,权力分层级,每个层级都有其权力边界,上下不可相侵。在横向上,部门之间、地区、领域之间权力是有边界的。这纵横两个方面就使每一个干部有一个明确定位,其权力有着明确的边界。“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第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持清正廉洁。习近平同志指出:当官发财两条道,选择从政就不要在从政中发财,选择发财就去合法发财。只有斩断了通过当官发财的念想,压缩了通过当官发财的空间,才能保证官员的清正廉洁。因为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这种状态,才能使利益相关者随时都有参与监督的机会,这必然让官员无法计算以权谋私被发现的概率,从而有效地抑制其以权谋私不被发现的侥幸和冲动,自觉选择“行有所止”,保持清正廉洁。

  心中有责才能把好金钱关

  当对权力的监督存在漏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存在可能且成本不高时,领导干部只有心中有责,才能经得起金钱的诱惑,把好金钱关。

  第一,正确处理公共利益、组织利益、群众利益与干部个人利益关系。邓小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的正当利益。理论上,在我国,公共利益与组织利益、群众利益及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但在具体问题上,有时会产生不一致甚至冲突。这时,把好利益关或金钱关的问题突出出来,无法回避。从笔者工作中接触的许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的情况看,处理好这些利益关系,最基本的是守住底线。即:牢记百姓认同的基本家教,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能占为己有;不忘党对干部的要求,即习近平同志所说的“心中要始终装着老百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做到不谋私利、克己奉公”。守住了这两条,干部就能做到,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公共利益、组织利益、群众利益至上。

  第二,用权不弄权、爱好有节制。作为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公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因此,领导干部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作为公民,领导干部享有宪法法律保护的私权利,包括有权拥有个人爱好。但个人爱好必须有节制。在时间上,个人爱好的满足应该放在非工作时间。在空间上,个人爱好必须限制在私人领域和私密空间,不能进入公共领域。否则个人爱好很容易成为权钱交易的突破口和重灾区。在个人生活花费上,必须与个人收入匹配。个人爱好关系权为谁所用,因此,要好好掂量,三思而后行。

  第三,当了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了权力,必须控制物欲。在基础性的物质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之后,自觉提升精神层次,崇尚奉献、追求高尚,跳出小我的感官享受,追求大我即民众的自由幸福。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心中有戒才能把好美色关

  面对美色而怦然心动,这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但心动与行动之间,横着法律、道德、党内法规等,即心动之后是否行动,取决于是否合乎法律规定、道德要求及党内法规,等等。

  只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才能正确处理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同理,面对美色也才能保持定力,把好美色关。

  第一,尊重常识,提高情商。手中的权力是为公还是进行权色交易,只需要简单的常识就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第二,敬畏法律、遵守规则。面对美色而怦然心动之后,若要行动,必须事先考虑后果,事后承担责任。领导干部对美色的心动或行动,是个人的私权利,但这个私权利的行使应该受到各种明确的社会规则的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法。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自觉维护公序良俗,引导社会风尚。

  第三,加强修养、锤炼意志。身为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围猎的手段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包括爱情名义下的各种算计。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如果没有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就很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因此,领导干部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加强修养、锤炼意志,才能抵御包括美色在内的各种诱惑。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炳香)

责任编辑:项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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