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仆】
发表时间:2013-06-2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人民公仆】也称社会公仆。特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和国家的工作人员。马克思最早称掌握巴黎公社权力的人为公仆。当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巴黎公社出现时,马克思就指出:公社的权力“交给社会的负责的公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6页)党的十二大党章关于“党的干部”一章中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正式把当人民公仆作为对干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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