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公益要公平立法要公开
谢瑶 作
今年两会,公益逐渐被热议,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带来了一份推动民间力量进入公益的提案,从登记注册、税收、资源等方面进行分析建言,而对于多年来都被提到的慈善事业法,王名则表示:“要快但更要谨慎,尤其要重视立法过程的公开。”
社会组织登记注册难
北京慧灵智障人士社区服务机构是一家为残障人士提供了12年服务的公益组织。12年来,这家不营利的公益机构一直在以“名实不符”的身份存在着,由于无法实现民政注册,北京慧灵只能以工商注册的身份存在,由于身为“企业”,慧灵虽不营利却要交税,同时无法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仅去年一年,就出现了34万元的负债。
不能实现民政注册的北京慧灵是当下一批草根公益组织的缩影。
根据目前的制度,中国的社会组织注册成立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即先要找到一家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然后才能去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成立。而政府部门由于对民间公益组织缺乏了解,通常不愿意成为这类组织的业余主管单位,这就导致大量的民间草根组织由于找不到政府部门主管无法实现民政注册,只好采取工商注册甚至不注册的形式存在。这样身份的公益组织一方面不能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另外,也不能申请政府购买服务,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让这些没有身份的公益组织很容易陷入生存和发展困境。
对于登记注册难的现象,王名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取消双重管理规定,开放注册,解决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双重管理制度的终结对公益事业来说将是个历史性的变化,相信这个问题很快就能得到解决。”王名对此很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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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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