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澳门特区2013年立法会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
新华社北京2月29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上午分组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规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行政长官报告的审议意见,并考虑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意见,在28日下午召开的委员长会议上,研究提出了这个决定(草案),并将其交付常委会分组会议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澳门社会各界人士普遍认为,2013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2014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可以作出适当修改,同时希望在对两个产生办法进行修改时,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规定应当维持不变,立法会由直接选举的议员、间接选举的议员和委任的议员三部分组成的规定应当维持不变。决定(草案)充分反映了澳门社会的上述主流意见,符合澳门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澳门实际情况,是适当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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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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