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2年2月26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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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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