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关于新闻 宣传工作的论述和新思维
发表时间:2006-07-27   来源:中华传媒网

  胡锦涛同志关于新闻、宣传的论述,继承了毛泽东、邓小平这方面的基本思想,在江泽民同志1989年以来一系列有关论述的基础上,显现出他特有的思想特征,强调观念的与时俱进、强调科学发展观、强调亲民。从2002年初起,他就党的新闻、宣传工作发表了一系列的讲话。在坚持既定的宣传方针的基础上,为了使现有宣传体制(包括新闻体制)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条件,创造性地提出了很多新提法、新措施。他希望:“宣传思想战线从新的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大力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的改革,在新的实践中努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的新局面。”[1]

  在2002年1月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胡锦涛的讲话始终贯彻了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强调“新闻媒体是党和人民的喉舌,一定要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他强调:“要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讲究舆论宣传的艺术,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实践性统一起来,使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为群众所乐于接受,能够回答群众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1]也就是说,把坚持新闻、宣传的党性原则建立在尊重宣传规律的基础上,这是胡锦涛“科学发展观”思想在宣传思想工作方面的体现。这个关于我国现阶段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思路,在他后来的论述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论证。

  在胡锦涛关于新闻、宣传和思想工作的论证中,许多观点体现出他的新思维,这里试概括如下:

  一、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讲究宣传艺术

  早在2002年1月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胡锦涛在对宣传提出政治要求的同时,也提出了尊重舆论宣传的规律的要求。宣传的规律不是几句话,而是一门学科。在信息的传播过程中,诸如新闻价值、受众接受心理、对信息传播中规律性现象的认识、传播技巧等等,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已经形成了许多职业工作的规范。如果不尊重这些人类传播中共通的东西,粗暴地干涉、违背信息的生产、传输、消费的规律,形式上可能能够达到具体的目的,但可能传播的实际效果是无效或逆向效果。

  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这是一种宏观的认识,他要求“科学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形成新思路,探索新办法,开辟新途径,取得新成效。”[2]这个思想贯穿在胡锦涛以下各方面的论述中。

  二、改革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

  2003年3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等工作,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这是对2001年12月4日中央两办《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在新形势下的具体化,更加全面和更有操作性。

  新的《意见》指出,中央领导同志出席部门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做报道。中央领导同志题词、作序、写贺信、发贺电、参观展览、观看演出、给部门或地方的指示或批示、出席地方和部门举办的颁奖、剪彩、奠基、首发、首映等仪式和接见、照相、联欢、探望、纪念会、联谊会、研讨会等活动,一般不作公开报道。

  除了具有全局性的重大会议外,会议报道不应把中央领导同志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和报道规格的惟一标准,不应完全依照职务安排报纸版面和电视时段。《意见》要求地方党报关于地方领导的报道规格,不得简单比照中央领导,因为中央领导同志担负着国务活动的任务。在这个《意见》中,给予了传媒一定的选择权。例如,虽然原则上规定了何种情况的领导同志的活动可以不报道,但是也赋予传媒报道的权利,《意见》写道:“如有新闻价值,均可由新闻媒体对海外和在我国新闻网站上自主报道。”“可由新闻单位自行审定的稿件,尽量由新闻媒体自主报道。”[3]一个不长的文件中,两次出现“自主报道”的用词,首次在中办的文件中使用“新闻价值”的概念,显示出党中央对新闻工作规律的尊重。

  这个消息一发表,给我国的传媒业界带来一股清新之风。《南方日报》发表的文章写道:“2003年4月各报头条:胡锦涛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号召为官者改进作风,贴近民众,严格自律,支持新闻媒体改进报道工作。字字句句如春风拂面。一石激起千层浪。北京、上海、福建、浙江、河北等许多省市执行中央指示动作迅速,紧接着就将中央精神落实:‘大力减少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报道,将重要版面、黄金时段让位给群众和基层,使新闻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受到了群众的赞扬。’并配予头条大标题:‘会议报道限制字数’。‘两会’上,曾有报纸标题:‘常委新闻变短了’,现在又有‘会议报道限制字数’,显然,新闻改革了,会风改变了。”[4]

  三、“三贴近”和“三深入”

  胡锦涛2003年初带领政治局同志参观西柏坡,强调牢记毛泽东1949年进北京前关于两个“务必”的教导。随后他在多次讲话中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调“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新闻和宣传方面,则提出了“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是从一个方面改变传媒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现状,而“三贴近”的要求,是从正面提出问题,同样要解决的是传媒与群众、与生活脱节的问题。“三贴近”从新闻业务的角度,为传媒找准新闻源头指示了方向,提供了丰富的源泉。我国近年“民生新闻”、“讲述老百姓的故事”等观念的流行,与胡锦涛提出传媒报道“三贴近”不无关系。

  而对电影这种文艺传播的媒介,鉴于它文化创作的特点,胡锦涛提出了“三深入”的要求。他在2005年12月接见电影工作者时说:“电影作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大力发展我国电影事业,对于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希望“全国广大电影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注重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思想营养和艺术灵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努力创作出更多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精品力作”。[4]这个问题同样涉及文艺创作的源泉。

责任编辑:张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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