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30万货款;糊涂老父为救子,竟找到熟人客户作伪证。没想到,不仅没能使儿子逃避法律制裁,还将自己和老相识一同送进了班房。糊涂父亲谢某因犯妨害作证罪,近日被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法院一审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59岁的谢某是襄阳某酒厂的内退职工,后儿子阿伟(化名)“子承父业”成为该酒厂的业务员,负责市区的销售。
2014年6月,阿伟利用职务之便,涉嫌侵占公司30余万元货款。警方介入,将阿伟带走调查,这让谢某在家中坐立不安。他意识到,侵占货款金额的多少,可能直接影响到儿子的量刑。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歪招”——作伪证。
将儿子的客户一番梳理之后,谢某发现了此前和自己有多年业务往来的老客户刘某。为了儿子,谢某决定碰碰运气。在阿伟的职务侵权案审查起诉期间,他联系上了刘某:“老刘啊,你我是多年的老交情。阿伟年轻不懂事,拿了公司的钱,可能要坐牢,看在我的面子上,你一定得帮帮我。”
谢某一番情真意切的话,让刘某难以推辞,只好答应帮忙。于是,按照谢某的指示,刘某带着谢某出具的一份“收到刘某支付酒款3万元”的虚假收条,来到检察院作了一份虚假证明,谎称自己还欠阿伟10余万元酒款,意图帮阿伟逃避处罚。
办案检察官在查看案件时,突然发现证人刘某的两份笔录前后说法不一致——在此前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刘某曾经明确表示自己并不欠阿伟的货款,两人之间的货款都已经全部结清。而在检察院的笔录中,刘某的证言却称自己还欠着阿伟10余万元的酒款,甚至提交了一张3万元的收条。
刘某前后矛盾的证言让检察官警觉起来,将阿伟职务侵占案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2014年11月11日,民警通知刘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原本以为会像谢某所说,自己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可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慌了神,只得实话实说。于是,谢某自编自导的一场“作伪证救子”的戏码真相大白。
襄城区法院认为,谢某为帮助其子逃避法律制裁,指使他人到司法机关作伪证,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作证罪;刘某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分别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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