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无言”的调解。考虑到离婚双方当事人是一对聋哑人,也未学习过哑语,为了能让当事人沟通更加通畅,东乡法院调解法官们全力以赴——借用小纸片传达信息,使用哑语和手势征求意见,找来乡亲们见证——穷尽各种调解措施,将耐心细致一点一滴地融进调解工作之中,令双方和平地结束了这段婚姻。
1978年12月出生、家住江西省东乡县的艾某明经人介绍于2011年12月与同县女青年王某认识,并于同年12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双方都是聋哑人,都未学习哑语,婚后无法沟通,因生活琐事经常打闹,影响共同生活,最终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两人还因此分居一年多。艾某明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东乡法院法官充分运用法官便民工作站平台,发挥就地审理、调解的优势,体现公正、法治、司法为民的特色。2015年5月3日下午,东乡法院法官、艾某明所在地的镇政府干部以及艾某明父子等8人一同驱车30多公里来到“荆公故里”上池村的女方王某家中。在王某家中,法官们就该案进行了调解。由于双方都系聋哑人,主持调解的两位法官特邀王某父母到场,请其帮忙将法官的来意以及调解的目的传达给王某,两位法官还反复用哑语和手势征求了女方的意见。由于女方的母亲也是聋哑人,父亲老实巴交,又做过脑部手术,法官认真与他们沟通的同时,邀请现场见证的村民,尤其是女方的亲友同做思想工作。
经过反复沟通,女方同意离婚,但是必须给予6万的补偿。男方认为他家在迎娶女方时,已付彩礼3万多元,加上置办酒席及赠送客人礼金差不多1万块钱,对于女方的要求无法答应,并称自己没有能力再予以补偿。经法官耐心地做工作,女方将补偿金额降到1万元、再降至8000元,在两位法官的劝说下,男方同意补偿女方8000元。该案圆满结束,现场双方当事人及家长都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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