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30起家庭婚姻纠纷典型案例。中国文明网 党建 摄
中国文明网11月19日消息 最高人民法院11月19日召开家庭婚姻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北京、山东、河南分别通报10起典型案例,主要围绕婚姻纠纷、赡养纠纷和抚养纠纷三个方面的案例,体现法院系统通过公正裁判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切实维护家庭关系的和睦与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玲介绍,婚姻家庭关系是最基础的社会关系,婚姻家庭问题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保护,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建设良好的家庭文化,培育良好家风更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始终保持高位运行,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法院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近400万件,且逐渐呈现出案件增幅快、适用法律难、审理难度大的特点。近三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以河北、河南、江苏、山东等省份案件量居多。
北京高法发布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等10起典型案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朱春涛表示,数量大、对立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是北京法院审理家事案件的主要特点。家事案件是北京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全部案件的9%,占传统民事案件的20%。2014年,北京法院受理一审家事案件38619件,其中离婚案件约占全部家事案件的一半左右;家事案件中当事人争夺的焦点是子女、房产,情绪对抗激烈,平复矛盾难度大;同时,家庭关系受到社会关系的深刻影响,婚姻家庭关系也在经济与社会变革的大潮的冲击下呈现出日益复杂的特点,如夫妻财产形态的变化带来的分割难题,对妇女、未成年人保护水平的提高给审判带来的新要求等。
山东高法发布刘某与冯某婚姻财产纠纷案等10起典型案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关升英表示,2014年,全省法院审结家事案件143756件,占全省民事案件总数的22.3%,其中家事纠纷案件数量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家事纠纷案件数量、类型持续增多,复杂程度不断提高,山东高法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践行“四心工作做法”,并且通过设立专业化家事审判合议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严格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引入心理干预机制以及实行家庭暴力“禁止令”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与和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河南高法发布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等10起典型案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表示,河南高法努力创新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审判方式,引入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并行机制,设立特约家事调解员,对涉案双方予以及时有效疏导,同时地方财政设立专项经费大力扶持这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院办案效率。史小红表示,通报的10起典型案例中,案例核心围绕子女抚养费、赡养老人等婚姻家庭纠纷的焦点问题。
王玲表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也将充分发挥司法活动在规范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重要作用,弘扬正气,鞭挞丑恶,努力以审判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