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熊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3日发布,作为我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该院率先成立了北京市首个法官委员会,今后将在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维护法官权益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工作。针对法官可能存在违法审判等行为,法官委员会将有权提出惩戒建议。
“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法官队伍的自我管理确有必要。”北京市四中院院长吴在存表示,成立法官委员会在法院运行管理中属全新尝试。传统模式对法官的管理行政化色彩浓重,难以适应当前法官作为特殊职业的发展需要。为充分保障法官自我管理的权利,此次成立的法官委员会下设的常务委员会中,10名委员里仅有2人担任院庭长职务,其余均为一线法官。
根据北京市四中院法官委员会章程,法官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在于对法官遴选、考评、惩戒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法院干部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参考;代表全体法官参与法院的重大决策,对涉及法官切身利益的相关决定提出建议;在培养法官人才方面,委员会将在遴选本院法官或向上级法院推荐法官过程中提出建议。此外,委员会还将在促进法官文化建设、服务法官身心健康等方面发挥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委员会将对法官可能存在的违法审判、违反法官职业道德以及违反法官行为规范等不端行为,向相关部门提出惩戒建议。而对于侵犯法官人格尊严、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等行为,法官委员会也将采取多种措施为相关法官提供援助。
北京市四中院副院长程琥表示,构建法官委员会制度的同时,充分考虑到法官委员会与法官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职能交叉或重合。例如,理顺法官委员会与法官会议制度间的关系,明确法官委员会不组织研究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而是通过交流司法经验、组织业务培训及专家讲座等形式,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确保法官公正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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