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积极政策是重要保障
“2002年我国开创性地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重大自然灾害中进一步丰富完善政策内容,就业政策体系日臻完善。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已经并继续深刻地改变着我国的就业格局。
人们仍清楚地记得,2008年突如其来的国际金融危机使1000多万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一度失去工作岗位,中央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中,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09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4万亿元投资保增长拉动就业、“五缓四减三补贴”稳定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等举措更是对稳定就业局势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没有这些政策,740万职工中将有一半可能失去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说。
在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推动下,国家快速扭转了2008年下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下滑的局面。2009年下半年就业状况已基本恢复到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平,2010年城镇新增就业达到了11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3%以下,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维持在70%以上。
中国特色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建立实施,是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成功实践。国际劳工组织这样评论,中国积极的就业政策囊括了世界各国就业政策的三个要素:一是治理失业中更注重再就业;二是在大力开发岗位的同时注重开发技能;三是在促进就业各种途径中注重鼓励创业。中国积极的就业政策是现代就业理念、世界各国经验与中国实际的最好结合。
十年数亿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城镇化蕴含巨大潜力
“十二五”期间,我国每年城镇劳动力供给将达到2400万人,而每年创造的就业岗位是900万个,年供求缺口将超过1000万个。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就业问题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是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而中国正以自己的方式“难中求进”。
从1978年至2011年,数以亿计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业进入非农业,从农村进入城市,中国城镇化率从17.9%提高到51.3%。
近十年来,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比例下降了15.2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大幅提高——去年,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的比例首次超过第一产业,这无疑是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变化。
“通过城市的发展带动产业的发展,通过产业的发展促进中小城市规模的升级,是解决中国现代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唯一出路。”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指出,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意味着约有2000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居住、生活、就学、就业。“与发达国家78%和世界平均49%的城镇化水平相比,中国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根据英国共识公司的预测,金砖五国中,二季度印度和俄罗斯的经济增长率在5%左右,巴西在1.2%左右。发达国家更不理想,欧元区预计上半年为负增长0.3%,美国一季度的折年率也有下调,在1.6%左右。而在二季度,中国实现7.6%的经济增速。
中国经济仍处在较快发展区间,这是扩大就业的根本所在。随着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落实,我们有理由对未来充满信心。(冯蕾 邱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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