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县定家村支书肖祥发
列席常委会当了“决策者”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各地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公民参与权,形成良性互动。
“没想到我在县委常委会上提的建议,很快成为县委文件的重要内容,及时得到落实。”
谈起两年前的那次经历,湖南省新田县知市坪乡定家村党支书肖祥发很是兴奋。
2009年12月31日,新田县委常委会邀请公众代表列席,肖祥发是其中之一。列席代表不但可以听,而且可以说。会上,肖祥发针对村里实际,提出了加快“空心村”规划建设的建议,引起县委高度重视。
2010年,新田县在三井乡谈文溪村进行“空心村”改造试点;2011年,县委出台3号文件,制定了加快“空心村”规划建设的实施细则,在全县推进实施。
“有了县里的支持,村民不到一周就自愿拆除空心房6500平方米,这在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站在新规划的村庄,肖祥发信心十足,“群众参与县委决策,出台的政策措施自然得到群众拥护,实施起来非常顺利”。
2009年以来,新田县委先后11次邀请公众代表126人次参加县委常委会、常委民主生活会和重大问题决策听证会;根据群众意见出台16个文件,修改有关决议33项。
为推动县委科学决策,县委决策和举行民主生活会前都提前半个月进行告知,邀请各界代表谏言,让群众从“旁观者”变成“决策者”。县委书记龚新智说:“县委的思想要让群众知晓,决策要让群众参与,工作要让群众监督。”
在互联网时代,依赖网络问政、微博问政等形式,各地党委、政府与公众互通互联,成为今日中国最具时代色彩的公民权利实现形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
公民参与规则制定
立法,是制定公共规则的最高形式。近年来,立法活动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普通群众的身影。在立法过程中,公民权利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完全没想到北京市人大采用这种全新的形式对待我的建议。”在去年的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应松年提出了制定《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的建议,这条建议不但被采纳,他本人还被委托成为这一法规预案研究的项目主持人。
受托之后,应松年带着研究团队,对国际相关条约和世界各国、国内各地同类法规进行研究比较,结合在北京市民、商家、单位中所作的抽样调查,历时9个月完成了北京市首个法规预案研究课题。今年3月26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应松年的故事背后,是北京市人大的“开门立法”。从2008年开始,市人大还尝试“立法前论证”,采取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多种形式,针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立法思路等问题,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涉及问题复杂的,还要召开立项论证会。
“5年来,我们对37项次法规项目进行了立项论证,同意立项31项,不予立项3项,暂缓立项3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说,立项论证提高了立法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促进了立法工作良性发展。
立法,正步入“平民时代”。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立项、论证、听证等多个环节,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其中。
全国人大的立法也是如此。10年来,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村委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一系列同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草案或修订草案一次次向全民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今年8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数多达33万多条。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随着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扩大,在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公民权利的足印越来越清晰。(记者 白龙 谢建伟 侯琳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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