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文物保护工程
“涉台文物”,主要指那些能够直接反映台湾与祖国大陆地理、经济、民族、文化等关系,印证台湾自古就是祖国不可分割一部分,具有重要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积极开展对涉台文物保护,对于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推动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全面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8年12月,国家文物局与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建泉州天后宫共同举行了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启动仪式。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涉台文物保护工程的领导,国家文物局、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福建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福建省委托清华大学编制了《福建省涉台文物保护总体规划》,该规划目前已通过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截至目前,涉台文物保护工程已落实文物本体维修经费约1.76亿元,实施了116处重要涉台文物的保护维修工作。目前各项工程正在按计划有序地实施。“十二五”期间,国家文物局将会同福建省委、省政府,在《福建省涉台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库,有序推动福建涉台文物保护工程顺利开展。
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
山西高平清梦观元代建筑三清殿的建筑模型(左)和修缮后实景的对比
山西南部早期建筑是指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长治市、晋城市4个市所辖的49个县、市(区)内元代及元代以前的木构建筑。目前,全国保存有元以前木构建筑的国保单位共226处,其中山西南部地区有105处,占全国的46%。在现有的国保单位中保存的元以前木构建筑311座,其中山西南部国保单位保存着157座,占全国的50.5%。开展好这一工程,即解决了全国一半以上早期木构建筑的保护问题,对全国早期木构建筑的保护将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2008年7月,国家文物局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山西九天圣母庙共同举行开工仪式,正式启动了山西南部早期木构建筑的整体保护工程。截至2011年底,国家文物局已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安排文物本体保护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近4.58亿元,先后实施了76项文物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在推进工程进展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南部工程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山西南部15处、20余栋早期建筑的维修信息数据库,制作山西南部早期建筑模型近20个。
“十二五”期间,有关部门将结合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的开展,重点加强对早期建筑中壁画、彩塑等附属文物的科技保护,对与早期建筑同样珍贵的泥塑、彩绘、壁画等附属文物通过项目整合来提高保护效率。同时为全国范围内壁画、彩塑保护的开展积累经验,培养人才。山西南部早期建筑保护维修工程是国家文物局和有关部门集中力量主动开展大规模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次重要探索,对积累早期木构建筑保护经验,促进全国古建筑保护工作水平提升,进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全面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记者刘修兵、郭人旗撰文,图片除署名者之外均由国家文物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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