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领导人民选择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意愿和根本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准确把握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立足当代中国基本国情,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继续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道路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一个国家或民族要根据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社会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民主形式。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为己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把全国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愿与中国基本国情紧密结合起来,矢志不渝地艰辛探索而开辟形成的正确道路。我们要全面领会这条道路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其基本要求,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坚实,越走越宽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制定法律法规,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种政体,提供了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途径和方式,与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大限度地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在这一制度框架中,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依法长期执政;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友党,依法参政议政。这种政党制度,既不是多党制,也不是一党制,而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这项制度既能够有效避免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也能够有效避免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重要功能。坚持这项制度,有利于实现广泛民主与集中领导的统一,最大限度地整合集中社会资源,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利于畅通和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更好的保障,使社会各方面的愿望和要求得到更充分的反映与实现,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充满生机和活力。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实现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制度因素与法律因素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在民主基础上的高度统一。坚持这项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广泛参与国家和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管理,维护和保障了少数民族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事业发展,提高了各族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直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单位和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等各项民主权利的制度。它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也是最能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特点的政治制度之一。坚持和完善这项基本制度,健全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居民自治、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基层群众自治的各项具体制度,充分调动和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民主素质和民主管理能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充满旺盛生命力。
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既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科学执政,就是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式组织和带领人民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执政,就是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执政,就是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形成了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符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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