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胡锦涛同志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是对新世纪新阶段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作出的新部署。
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们不懈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历史。社会主义就是在反对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斗争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必然追求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不仅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诉求,而且揭示了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途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坚持和发展,本身就包括对科学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理论丰富和实践发展。从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到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再到十八大中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倡导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我们党对公平正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体现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丰富和发展。
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着力点。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来看,到20世纪末我国实现总体小康之前,主要是解决如何发展起来的问题,重点是为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进入21世纪,从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是解决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重点是更加注重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从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到更加关注公平,再到必须坚持维护公平正义,反映了随着我国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公平正义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更加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更加明显。在这样的条件下,加紧建立健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更好地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着力点。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中华大地,让人民生活更幸福和更有尊严。
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在当代中国,发展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改革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全面深化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30多年改革实践表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改革激发组织活力,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改革总要涉及利益调整,只有把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利益分配和调整的主要价值取向,才会使更多的人享受到改革成果,才可能得到更多的人拥护和认同。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难度在进一步增大,这就更需要我们把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们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作为推进和深化改革的主要价值取向,让更多的人分享改革的成果。 (崔新建/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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