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古语云:“严刑重典者成,弛法宽刑者败。”遏制腐败现象蔓延,首先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任何人都不敢触碰这根“带电的高压线”,谁碰谁就粉身碎骨、身败名裂。只有这样,才能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威慑力,坚决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面对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必须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
严查重点岗位。俗话说,“打蛇就要打七寸”。惩治腐败也是一样,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此外,要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防止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严惩小官大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虽然“吸血”不多,但其害如“虎”,也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14.3万人,处分农村党员、干部55.4万人。按照中央部署,下一步还要重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对那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恶势力予以坚决打击。
严抓追逃防逃。这是彻底切断腐败分子后路的有力震慑。2014年1月至2017年2月,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2500多名,“百名红通人员”已有38人落网,追赃金额近百亿元。要在取得追逃追赃良好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抓紧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反腐败斗争是一个治标和治本相统一的过程。治标是为了治本,治本才能巩固治标的成效。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创造条件,治本为治标巩固成果、根除病源。必须坚持治标决不松劲、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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