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强化党内监督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只是为加强党内监督打下了制度基础,关键还要抓好执行落实。历史经验告诉人们,如果光有制度而不执行,再好的制度也等于没有制度。因此,全党必须加大党内监督体系的执行力,在观念转变、职责分工、督促检查、信息公开等方面落细落小落实,推动形成党内监督的强大效力。
转变观念是前提。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观念转不过来,行动就迈不开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学会在监督下干事,习惯在约束中工作,适应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要把监督看作是“跟自己过不去”,故意“找毛病”“挑刺儿”,而应把监督看作是一种提醒和爱护。同时,监督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要坚决摒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栽花、少挑刺”的庸俗哲学,敢于监督、自觉监督。
强化责任是重点。责任明、任务清,工作才能强力推进。监督主体要按照《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严格落实、深入推进,种好“责任田”,站好“监督岗”。只有各自切实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才能形成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责任链”,实现党内监督的全覆盖、无死角。
督促问责是保障。加强督促检查,是确保制度落实的重要手段。着力运用好这一手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出现不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的情况都要承担责任。只有督促检查及时跟上,才能使党内监督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见到实效。
信息公开是关键。管理学中有一个“金鱼缸效应”,说的是只要鱼缸是透明的,就能全方位看到缸内金鱼的一举一动。可以说,信息就是党内监督的“金鱼缸”,只有让信息透明公开,将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置于广大党员的监督之下,权力才不会被滥用。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党内事务公开力度,让党员充分了解党内事务,落实党员民主监督知情权,让一切“潜规则”、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丑恶现象无处藏身。
微言大义
◆监督关口要前移,防病于未萌;监督体检须趁早,查病于初起;监督探头常开启,治病于日常。
◆权力失去监督是灾难祸害,私欲失去约束是洪水猛兽。
◆党纪如尺,量出高矮胖瘦;监督似网,滤出真假美丑。
◆众目睽睽之下,伸手必被捉;天地冥冥之间,贪念必遭谴。
◆监督别人,常有成人之美的胸怀;接受监督,常有虚心纳谏的气度;自我监督,常有三省吾身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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