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林伸:一身正气 火眼金睛
发表时间:2015-11-10   来源:人民日报

蔡林伸在工作中。何红亮摄

  他每天像风一般急匆匆地在家、单位、法庭、看守所之间穿梭奔波,生活得简单而充实;他每天像旋转的陀螺一样在案卷、书籍、电脑之间循环往复,工作的繁琐让他充满激情。他,就是甘肃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员蔡林伸。

  一身正气,“火眼金睛”。自1998年参加工作以来,蔡林伸一直战斗在公诉一线,起诉准确率100%。2014年,蔡林伸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2004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敲开了蔡林伸办公室的门。她的儿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蔡林伸则是案件的公诉人。

  和蔡林伸此前接待过的被告人家属不同,这位时年70多岁的老人还裹着“小脚”,行动极为不便。然而,她一大早就从农村出发,就为了来问问“儿子的案子办的咋样了”。因为儿子“被抓”,没人给钱买车票,所以老人一路走着来到检察院。“我当时觉得特别愧疚。”蔡林伸说,“要是能再快点办理案件,老太太也不用专门跑这么远的路。”之后的工作中,蔡林伸心中一直绷着一根弦,“能快点办理的就尽快给对方一个结果。”

  从业10多年来,蔡林伸办过的数百件案件,没一件错诉、没一件漏诉。作为业务骨干,他承担着全处40%的公诉案件、60%的疑难复杂案件,先后承办了兰州市原副市长杨某受贿案、甘肃省质检局原局长毛某受贿案等一批在甘肃乃至全国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为提高业务水平,蔡林伸一方面专心研读法学理论知识,一方面虚心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同事请教,仔细翻阅其他干警的审结报告,从中汲取办案经验。

  “我热爱公诉工作!但这种爱也是难舍难分、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蔡林伸笑着说。

  为何“爱恨交加”?“公诉工作费心费力。有时开完庭回到家,一句话都不想说。”蔡林伸坦言,“庭审一些大案要案,要在几天里和三四个辩护人持续不停地、激烈地辩论交锋。回家后,脑袋都木了。”同时,公诉员经常在一段时间里同时办理几个不同类型的案件,“几个案子搅在一起,感觉整个人都会处在一种精神分裂的状态。”蔡林伸说,有时大家会开玩笑说“再也不干了”,但等到该办案时,“这类案子我没办过,让我来吧”,大家依然会变着法子主动请缨。

  在蔡林伸看来,大家“嘴硬心软”正是“爱恨交加”的表现。他觉得,公诉工作的魅力就在于,通过大量的前期准备,依托公诉人员精湛的能力水平、业务素养,最后能出色地完成庭审抗辩,“整个人就像泡了个热水澡一样,疲劳一扫而空,舒服。”

  “办案时必须依据可靠的证据,进行充分细致的审查,注重证据与程序的审查,才能得出公正的结论。”蔡林伸说,“开完庭出来的时候,旁听的群众自发地夹道鼓掌欢送我们,我当时眼泪就流下来了。这样的工作,你说我怎能不爱?”

  “这么多年来,我对办案最大的感触,是两个词:‘谨慎’和‘正派’。”

  蔡林伸告诉记者,公诉工作决不容半点懈怠,“每个案子都关乎被告人、当事人以及他们背后的家庭的命运,不容出任何差错闪失。”

  在蔡林伸看来,做人身要直、心要正、骨头要硬,作为公诉人要凭良心办案,凭事实办案,凭法律办案。办案过程中,很多当事人及其亲属或要请吃或塞红包,都被蔡林伸拒绝了,“作为党员、检察官,必须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做人坦荡,做事就踏实,办案就有底气。”(记者 曹树林 柴秋实)

责任编辑:刘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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