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人民军队法治建设时代强音
视频来源:央视网
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新华社记者 解放军报记者)法治,一个文明国家的重要标志。
法治,一支现代军队的鲜明特征。
从健全完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到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从强化军队法治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到大力培塑军事法治文化;从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到以法治手段推进作风建设常治长效……走过90年光辉历程的人民军队,建军治军方式正在发生一场深刻的历史性变革。
依法治国,国则昌盛。依法治军,军则生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鲜明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领导我军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奏响了人民军队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
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确立为党建军治军基本方略
人民军队强军兴军的历史上,永远铭刻下这一幕——
2012年12月8日和10日,习主席就任军委主席后,第一次到战区部队视察。视察中,他反复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
“要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必须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站在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战略高度,习主席深刻阐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历史规律的昭示。
无制之军,不堪一击。古今中外军队,都把严明法纪作为治军通则。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一支军队的力量,不仅要看其人数,不仅要看其武器装备,还要看其纪律性。我军一贯重视法纪建设,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五统四性”,从把正规化纳入军队建设的总目标到坚持依法治军与从严治军相统一……人民军队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次次伟大实践证明:尊崇法治、严明纪律是一个重要的制胜法宝。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使命任务的呼唤。
当前,人民军队走到新的历史关头,面临着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双重跨越的挑战。构建适应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无论是装备技术升级、人的理念素质转型,还是军队组织形态、管理模式重塑,都需要以法治和改革双轮驱动。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破解问题的需要。
我军军事法治经过长期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必须清醒看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重人治、轻法治现象还比较突出,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必须按照法治要求加快推进治军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让不良现象失去滋生土壤。
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要法治化。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强军总体布局,彰显出党的领袖、军队统帅尊崇法治的战略清醒和厉行法治的历史担当。
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迎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2014年金秋十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作出的重要战略抉择,是在新的历史阶段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对治党治国治军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整个国家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军队法治建设不抓紧,到时候就跟不上趟了。”习主席在进行治国理政“顶层设计”时,明确要求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上升为党的意志、国家的主张。
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确立为党建军治军基本方略,是中国军队法治建设的一次历史性飞跃,标志着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建军治军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
人民军队法治建设开启一个崭新的时代——
2015年2月,经习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
《决定》从起草到出台,始终在习主席领导和推动下进行。这份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纲领性文献,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对于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16年1月,在视察原第13集团军时,习主席强调要“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在当年2月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上,习主席又强调,必须着力提高我军建设法治化水平。
习主席深刻把握军事发展规律,审时度势,鲜明提出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形成系统完备、严密高效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这些重要决策指示,立起了军队法治建设的“四梁八柱”,为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理论体系提供了科学依据。
从明确战略定位到作出顶层设计,从明确目标要求到规划方法路径……习主席就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依法治军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提供了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
——推进依法治军,必须坚持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核心和根本要求,从法理上坚决捍卫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整套制度,以法治强制力确保党指挥枪的原则落地生根。
——推进依法治军,必须坚持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坚持军事法治建设始终聚焦战斗力、服务战斗力、保障战斗力,形成有利于提高战斗力的政策导向、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把战斗力标准在全军牢固立起来。
——推进依法治军,必须坚持官兵主体地位,发挥官兵主体作用,充分相信官兵,紧紧依靠官兵,尊重官兵首创精神,维护官兵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广大官兵投身军事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推进依法治军,必须坚持依法与从严相统一,遵循从严治军铁律,把握军队、军人、军事活动的特殊要求,努力锻造法纪严明的钢铁之师。
——推进依法治军,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一手抓法治建设,一手抓思想政治建设,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
擘画我军法治建设的总蓝图,形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军事篇”、实现强军目标的“法治篇”、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的“创新篇”,为新形势下建军治军提供了强大动力。
构建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2017年1月1日,伴随着新年的钟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军事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正式施行。
这部军事法律的出台,对推进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共享,提高战略投送能力和国防交通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以及实现我国综合交通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强军事业,建设强大人民军队,没有法治引领和保障不行。
“要用强军目标审视和引领军事立法,提高军事法规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操作性。要通过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为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要完善立法机制,规范立法权限,加强立法顶层设计,把立法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要着眼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对现有法规制度,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构建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习主席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提出要适应新体制、新职能、新使命,适应改革要求,瞄准备战急需,加紧编修新一代联合作战条令等制度规定,形成完善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蹄疾步稳,循序渐进。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间,改革完善军事立法体制机制,加强立法顶层设计,抓好重点立法项目落实,一大批改革急需、备战急用的法律法规陆续制定颁布或修订实施,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立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2016年4月,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重新规定了军事立法权限,改革创新了“中央军委—战区、军兵种、武警部队”两级军事立法体制。
2016年7月,中央军委印发军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党领导军事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
2017年5月,中央军委发布《军事立法工作条例》,明确了军事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立法权限、规划计划、立法起草、审批发布、备案审查、清理汇编等重要方面的根本要求和制度规范,为新形势下开展军事立法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基本遵循。
——立法顶层设计不断加强。
围绕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中央军委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和“十三五”期间立法规划,加强军事立法的宏观统筹和顶层设计。
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和武警部队根据军委部署要求,纷纷制定本领域立法规划计划。
聚焦能打仗、打胜仗,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军事法规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操作性,加快构建实在管用、系统配套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重点领域立法项目有序推进。
从军队党的建设到部队各项改革,从作战训练到作风建设,从军事人力资源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一项项重点领域立法接连出台。
贯彻政治建军要求,着力推动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纪律约束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巡视、审计、奖励表彰等方面法规制定。
适应备战打仗需要,制定出台国防交通法、军事设施保护法、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批准权限暂行规定、武器装备管理条例、海上护航行动条例等法规,大力推进战备工作条例、联合作战法规、军事训练条例等立法进程。
着眼深化改革急需,抓好作战部队指挥军官任职资格规定、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督查工作暂行办法、军官制度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加快推进现役军官法、兵役法、共同条令、院校教育条例、安全条例、舰艇条令、文职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5年来,制定出台军事法规40余件,创新发展了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为强军备战提供了有力法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