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索中国的大国道路进程中,我们需要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以重大理论突破实现党的自我超越,实现民族的飞跃性发展,这个责任历史地落在了习近平肩上。习近平的执政方略是“四个全面”,执政理念则是“新常态”,新政治观就蕴含于其中。习近平的新政治观是开创文明,这一政治观由四大要素构成其理论体系,即政治规矩、利益共享、传统一脉、合作共赢。从毛泽东的阶级斗争,到邓小平的和平发展,再到习近平的开创文明,这是世界发展的必然反映,也是中国共产党认识世界的飞跃。由此,我们的制度设计与价值目标将发生新的巨大变化,中国也将为人类文明注入新生力量。 当前,理论界乃至全社会有两个需要下力气解决的问题:一个是“左”右因缺少统一的价值坐标和评价标准而难达共识,争论长期存在,这已经对党创新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构成严重掣肘;另一个是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和理念的解读表面化、肤浅化,这同样影响着全党全社会达成共识、凝聚力量。两个问题有着相同的根源,那就是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后,在理论建构上没有实现相应突破,这样就长期存在以革命理论指导执政行为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历史要求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创新政治观 中国与西方国家比较,差异性并不仅仅在于走什么道路的问题,或者说不仅仅是政治制度与社会运行规则的问题,更重要地反映在精神世界和价值系统的构成与逻辑方面。在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下,西方国家领导人的权力边界清晰,职责范围较窄,主要限定在行政范围。所以,政党轮替政府换届,新领导人上任后,既不需要考虑立法和司法改革,也不需要重新设计国家政治结构和政治体制,更不需要建构一个新的精神大厦,引领社会思潮,制订道德价值观系统。因为西方的政治制度早就由开国元勋和一批思想家设计完成,立法和司法也由“三权分立”作出界定与分割,任何政党执政都无权更易。至于精神大厦主要是由宗教信仰来构成,而宗教信仰又是不可更易的,是一种维系数千年不变的东西。即使从社会层面看问题,西方的道德本质上是宗教伦理道德,因而由宗教理论指导,由教会和社会公益组织推动,再加上完善的法律规范与深厚的契约意识,政府和领导人都不需要在这些方面花大气力,这也是西方国家领导人工作内容单纯的原因。 中国的领导人远没有西方领导人那么轻松,因为中国的宗教不具有支撑精神世界、引领社会道德的功能,而法的作用也处于发展过程中,我们社会最大的调整力量是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大众的社会活动都是以政治活动为核心和评价尺度,一定意义上把中国界定为“政治中国”更为贴切,这也是中国人较西方人政治参与度更高的重要原因。反映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责任方面,就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既要承担政治设计的责任,还要承担思想和精神引领的责任,这便决定了我们不仅要关注最高领导人的执政方略,更要关注执政方略背后的政治理念,也就是政治观,这一点更带有根本性。 任何一种制度模式和社会运行规则都与国家民族的文化传统、社会结构与价值观念有关,无高下之分。既然我们是政治决定一切,那么政治设计、思想引领、道德规范都由党来承担,进而对最高决策群体,尤其是最高领导人有极高的期待,他必须完成政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必须找到政治思想的支撑和引领,必须完成社会道德体系的建构。这一切能否取得好的效果,取决于最高领导人的政治观,有什么样的政治观就产生什么样的政治设计,仅仅遵循前制,没有实现重大突破者不算一代,只有创造性的新政治观才能开创新境界,所以,新政治观是一代领导人的鲜明标志和评价尺度。 如果以鲜明性、贡献特质来认定中国几代领导人,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评价,毛泽东的历史贡献反映在建党建军,邓小平的贡献反映在治国,习近平的贡献将突显于党的执政能力的提升、民族人文品质的提升,反映在强化民族引领人类文明前行的能力,这些共同决定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